今天给各位分享金融行业论文范文10篇的知识,其中也会对一方面他们忠实地执行政府的各项计划和意图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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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融行业论文范文10篇
(一)难啃的硬骨头
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顶梁柱。在几十年的经济建设中,他们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人们都在担忧,中国加入WTO了,国有银行能不能经受得起外来的冲击?
国有银行机构臃肿,效率低下,坏帐累累,[2]缺乏创新机制和市场竞争能力,根本就无法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改革开放打破了一个又一个行业的垄断局面,逐步引入了市场竞争机制,大大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唯独国有银行对金融行业的垄断,谁都碰不得。
中国政府一直非常重视金融体制改革,也不知道下过多少文件,作过多少决定,反复强调加强领导,精简机构,端正作风,整顿金融秩序,加强金融监管,反对贪污腐败,督促加速金融体制的改革。这些经年年念,月月念,天天念,念到了今天,金融业的问题非但没有解决,反而变得越来越严重了。确实,国有银行的改革是金融改革中最难啃的硬骨头。
(二)国有银行的历史包袱
国有银行的不良资产当中有三分之一来自于历史包袱。这部分不良资产问题和国家当年的“赶超”战略有关。在建国初期,为了赶超世界先进工业国家,政府提出“以钢为纲”的方针,大力发展资本密集型的重工业。“赶超”战略给我们留下来一大批背负着政策性负担的国有企业。政策性负担大致上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战略性政策负担。另一类是社会性政策负担。
许多国有企业属于能源、交通、原材料和基础产业,由于国家长期以来压低能源和生产资料的价格,使得这些企业长期处于亏损状态。为了实现“自力更生地建设一个完整的工业体系”的目标,一大批国有企业的发展方向不符合我国资源的比较优势,没有生存能力。还有一批国有企业在“备战”的口号下,钻进了深山老林,不具备正常的生产条件。这些企业背负了战略性政策负担,很难摆脱亏损。
在“赶超”时期,国家把大量资源投入了资本密集型行业,没有余力发展劳动密集产业。由于资本密集行业不可能大量提供就业机会,为了保障城镇居民就业,政府只好按“计划”叫国有企业安排就业。在许多国有企业中冗员比例甚至超过二分之一。除此之外,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必须承担职工的住房、教育、养老、医疗等福利。随着我国老龄化的到来,国有企业的社会负担越来越重。这些社会性政策负担把许多国有企业压得喘不过气来。
这些政策性负担必然增加了国有企业的经营成本,导致利润低下,甚至亏损。国家只好采用各种方法扶持国有企业,其中包括直接对国有企业进行资金扶持。在实行了“拨改贷”之后,国家对国有企业的扶持主要是通过国有商业银行进行的。[3]国有企业亏损的“责任归属”非常模糊,无论是企业、银行和地方政府的负责人都不认为是自己的责任。因此,往往没有谁需要为国有企业的不良贷款具体承担责任。毫无疑问,政府对国有企业的支持必然转化为国有银行的政策性负担。一方面,政策性贷款可能直接造成银行的不良贷款;另一方面,这种政策性负担同样加剧了银行经理人员的道德风险,从而加速了国有银行内不良贷款的累积。
国有银行的不良贷款当中另外三分之一来自于宏观金融政策的变迁,还有三分之一来自于各级政府的行政干预以及银行自身的决策失误。[4]
如果西方的商业银行出现了不良贷款,处理方法比较简单,可以直接追究银行管理人员的责任,直到让这家银行关门倒闭。可是,很难处理国有银行的巨额不良贷款,甚至找不到需要直接承担责任的肇事者。既然谁都不必为此负责,那还着什么急?国有银行的不良贷款一年又一年地拖了下来,越积越多。
(三)国有银行改革的症结
中国国有银行改革的症结是体制问题,说到底只有两条:
(1)政企分开
(2)通过市场竞争选择金融人才。
只有政企分开才能避免各级政府过度干预造成贷款坏帐。只有让优秀金融家来主持银行才能保证在市场竞争中取得成功。这两个条件是改革国有银行的前提条件。第一条是政策环境。如果政府官员不停地干预银行业务,哪怕就是再优秀的金融专家也难以施展身手,甚至会被恶劣的经营环境逼走。第二条是说人的因素,在正常的经营环境下人的因素第一。尤其是在现代金融行业,千万不能让外行来领导内行。
有人说,那么多的经济学家都主张开放民营银行,为什么不先帮助国有银行搞好改革?经过好多年反复研究讨论,多数经济学家终于认识到,改革国有银行要比创建民营银行困难得多。最大的问题就是很难做到上述的两条。
政企不分使得国有银行的改革格外困难。国有银行的高层管理人员本身就是政府官员,无论是在组织上、人事上和心理上,国有银行的经理人员都必然高度依赖于各级政府。一方面他们忠实地执行政府的各项计划和意图,另外一方面,一旦国有银行遇到困难也必然会要求政府提供支援。政府提供的担保从根本上削弱和瓦解了国有银行改革的基础和需要。例如,如果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不足,政府发国债筹资用于充实银行的资本金;[5]如果国有银行不良债权过高,资产质量低劣,国家则通过债转股的方式,在帐面上改善银行的资产质量。[6]正因为有政府的干预和担保,国有银行养成了相当严重的“道德危机”,补充资本金以后资本充足率又不断下降,债转股以后不良债权又迅速积累。政府的担保一方面破坏和瓦解着国家信用,另一方面则阻碍着民间信用的建立和发展,是债信文化得以形成和发展的巨大障碍。在这种情况下,国有银行商业化是化不了的。因为,国有银行、国有企业和国家财政是一家,政府、银行、企业紧紧地捆在一起,国有银行的改革没有需求,没有动力,没有基础,也没有条件。
如果国有银行能够找到优秀的金融企业家,并且他能够得到上级充分的信任和授权,顶住各种压力,政企分开,拒绝政府过度干预,那么,即使维持国有产权,也存在着办好国有银行的可能性。
可是,金融人才从哪里来?众所周知,只有通过金融市场的公平的竞争才能培养、识别、挑选金融人才。目前,国有银行的行长是由组织部挑选,由各级党委决定的,最后还要经过当地政府发个任命状。在这种体制下就很难避免双重扭曲:首先,组织部难免按照政府官员的标准推荐一些庸才。其次,就算凑巧蒙上一个人才,如果人事权控制在上级政府手中,怎么能够要求行长们做到政企分开?
在组织部推荐的人选中,就是按照概率分布,也会有几个比较好的人才。在这些人才当中,也会有几个能够和上级领导保持良好的关系,得到上级的支持。因此,国有银行和其他国有企业一样,尽管大部分有问题,总可以找出几个较好的典型。正是由于存在着这些好的案例,使得许多人仍然对办好国有银行抱有很大的期望。可是,关键问题在于如何才能有规则地选择合格的金融家来管理国有银行,如何才能真正做到政企分开?在现有体制下,要做到这两条非常困难。即使偶尔出现几个比较成功的典型,也不具有普遍推广的意义。
要搞好国有银行的改革,必须改变过去选拔干部的程序,通过公平竞争,从真正懂行的专家当中来选拔银行行长。行长的任命权必须交给银行的董事会,而不能由政府官员或者党委来决定。从理论上讲讲似乎很容易,真正做到,非常难。
由于目前没有公平竞争的环境,很难鉴别谁是金融人才。银行的董事会形同虚设,变成了退休老干部俱乐部,没有监督管理的能力。改变银行高层管理人员的挑选规则必然会涉及到许多既得利益集团。如果试图做到政企分开,必然会遭遇许多政府部门的反对。如果不做出重大的突破,想要让国有银行改革取得较好的成果是不切合实际的幻想。
(四)国有银行改革受制于国有企业改革
可以预见,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中国的金融体制有两个特点是不会改变的:以现有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为主的金融格局不会改变,间接融资在社会融资总量中占绝对优势的局面也不会改变。因此,国有银行改革取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进展和直接融资体系的发展。
国有企业由于缺乏自我积累的能力,在改革过程中更加依赖外部资金的扶持。如果国有银行按照真正意义的商业银行来运作,经济效益普遍不景气的国有企业将遇到极大的融资困难。目前,国有企业占用了80%左右的银行贷款,以国有银行为主体的间接融资在社会融资总量中占绝对优势。以股票市场为核心的直接融资体系,无论是在总量上还是在结构上,都难以满足国有企业的资金需求。在这种情况下,无论如何都不会改变国有银行作为国有企业外部融资主渠道的地位。国有银行必须承担着整个金融体系的大部分功能,它无法完全按照自身改革的需要调整运作方式和业务范围。因此,国有银行能否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能否顺利走向商业化经营模式并生存下去,首先取决于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是否顺利。
如果国有银行希望降低不良资产,无论是通过国家财政还是通过资本市场,只要一有动作就势必牵涉到国有企业。例如,通过“债转股”的方式来减轻国有企业的债务负担,这原本是一个很不错的想法,在西方工业国家中也经常这样处理企业债务。“债转股”的结果是让国有金融机构持有一部分,甚至相当大的一部分国有企业的股权。假若国有企业的资产状况良好,那么持有这些企业的股份并不是一件坏事。银行可以定期分红,如果不想要了,还可以通过资本市场把股份转化为资金回收。可是,偏偏那些国有企业几乎都是老大难企业,往往早已资不抵债,连年亏损,哪里谈得上什么利润分红。既然连各级政府对国有企业的改造都一筹莫展,让银行持有一些国有企业的股份就能拿出什么办法来吗?各级政府见了这些国有企业就头痛,银行作为政府的下属单位难道比政府的本事还大?倘若国有企业继续亏损下去,银行手中的股票早晚会变成“垃圾”。虽然在短期内银行的坏帐换了一个方式,作为整体来说,坏帐还是坏帐,国有银行肩上的坏帐负担并没有减轻。
国有银行正在推行股份制改革的试点,无论其产权无论如何变革,政府必然保持其主导地位。政府作为国有资产的所有者必然要同时照顾国有企业和国有银行。政府在处理国有企业和国有银行的矛盾时,必定会从自身利益出发,确定优先顺序。对于那些经营状况比较好的国有企业,政府会站在银行这一边,执行金融纪律。但是,当一些国有大企业出现资金流动危机时,为了维护本地区的稳定,政府就不能不站到国有企业一边,干预银行的运作。如果不挽救国有企业可能马上就出乱子,弄得不好,各级官员要丢官罢职。对于各级政府官员来说,假若能够说服银行给企业一笔新贷款,就是出问题也不会在眼前。拖一天是一天。贷款到期之日,恐怕已在自己的任期之后了。出问题也是下任官员的麻烦。
如果国有银行从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出发,力图减少资产呆滞和被拖欠的风险和损失,势必会减少对国有企业的贷款。国有银行收缩传统信贷业务将意味着整个社会融资总量的减少,大量储蓄沉淀在银行中而不能转化为社会投资。而银行自身在不能开展投资业务的情况下也同样难以发展。
无论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还是着眼未来的发展,国有银行改革都受制于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在某种程度上也受制于直接融资体系的健全和发展。国有银行的改革在面对复杂的产权变革时,还要根据国有企业改革的进展程度和整个社会投融资体制的发展状况来调整自身的改革进程,从而增加了改革的难度。事实上,由于金融改革的一再拖延,国有银行已经大量聚集了来自于国有企业的风险。国有银行的改革难度越来越大。
(五)国有银行的产权矛盾
明晰的产权结构是现代商业银行的基本前提。
国有银行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商业银行,成为具有自主行为能力的市场经济主体。银行改革作为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部分,首先要解决国有银行自身的产权问题。
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是国有独资的。国家作为抽象的、非人格化的所有者,事实上无法行使所有权,这就出现了产权主体虚置的问题。由于政府作为国家的人,行使国有资产的管理权,于是,在实践工作中不可避免地会将银行看作是政府的职能部门。从构筑现代商业银行所需的产权结构出发,为了实现政企分开,股份制改革是无法回避的选择。
在国有银行股份制改革过程中,能否通过资本市场引入非国有资产?这受制于资本市场的发展水平。在资本市场容量一定的情况下,国有银行上市必然会与国有企业争夺资金。如果国有银行大规模地进入资本市场筹集资金,必然会增加国有企业直接融资的难度,反过来又增加国有企业向银行贷款的要求。因此,国有银行的产权变革必须与资本市场的发展程度相适应。
国有银行的产权变革还要面临现存的大量不良贷款问题。作为一种历史遗留问题,银行的不良贷款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过去十几年改革的成本。在银行产权变革中必须决定如何分担这种改革成本。显然,由国有银行单独承担巨额改革成本既不合理也不可行,银行没有能力予以消化。比较可行的做法是通过社会化来消化这些不良贷款,这就必须通过资本市场来运作。这一过程受制于资本市场的发展水平。
(六)敷衍应付还是彻底改革
看到金融当局的困惑,不由得使人想起了中国近代史中的一个人物,清朝的李鸿章。他在满清王朝的末年出将入相,职掌大权。办洋务,练海军,办外交,也曾风光过一时。在他手上创建了江南制造总局、金陵机器局、轮船招商局、开平煤矿、天津电报局、津榆铁路、上海机器织布局等等,开办了北洋水师学堂等新式学校。他在临死之前说:“我办了一辈子的事,练兵也罢,海军也罢,都是纸糊的老虎,何尝能实在放手办理?不过勉强涂饰,虚有其表,不揭破犹可敷衍一时。如一间破屋,由裱糊匠东补西补,居然成一净室,虽明知为纸片糊裱,然究竟决不定里面是何材料。即有小小风雨,打成几个窟窿,随时补葺,亦可支吾对付。乃必欲爽手扯破,又未预备何种修葺材料,何种改造方式,自然真相流露,不可收拾,但裱糊匠又以何术能负其责?”[7]
李鸿章的这段话还有几分自知之明,活生生地刻画出了一个裱糊匠的心态。李鸿章把自己的所有作为都定位为一个裱糊匠。发现了窟窿,就拿张纸糊上,从表面来看似乎还挺漂亮,但是,只要风雨一来,就马上分崩离析,不可收拾。
不知道怎么搞的,我们的某些金融官员的所作所为,也象是一个裱糊匠。在嘴上天天叫喊要改革金融体制,但是实际上只不过是“勉强涂饰,虚有其表”。金融体系和满清王朝是截然不同的两件事情。满清王朝病入膏肓,不可挽救。但是,中国的金融体制还不至于到那个地步。更何况,金融官员可以换了一茬又一茬,缺了谁,银行都一样要开张。金融体系的安危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人民的利益,绝非儿戏。
国有银行中的某些官员们已经习惯于垄断特权,他们甚至希望把金融改革也垄断起来。他们口口声声要改革金融体制,每年都提出一些改革方案。前几年,人们还很有兴趣,关注官方提出的各种改革金融体制的建议和计划。可是,一年又一年,金融体制的改革趑蹰不前,问题越来越严重。看起来,官方的某些研究机构也“江郎才尽”,提不出什么好主意来了。这些金融官员们在口头上也欢迎海外学者回国效力,欢迎懂得现代金融的专家参与改革,但是,当专家们提出改革金融的建议时,马上就暴露出他们“叶公好龙”的真面目。他们自知理亏,不敢就金融改革的政策正面展开研究讨论,于是,某些金融官员采取了拖延战术,千方百计,回避争论。当许多学者建议刊在对外开放之前首先实现对内开放,通过建立民营银行实现金融体制的制度创新,促进国内金融市场的竞争机制,通过公平竞争逐步提高国有银行的竞争素质。实现金融领域的改革开放是大势所趋,也是一件非常复杂的任务。本来应当动员更多的力量,齐心合力,探索出符合中国国情的改革方案。可是,有些金融官员只想当“裱糊匠”,尽量不要触动既得利益集团,在现有体制的基础上修修补补。只求得表面上过得去,根本不考虑长治久安的制度建设。
在国有改革的问题上我们需要的不是几个裱糊匠。我们需要的是能够发现问题的症结,并且有能力,有魄力对旧的金融体制实行大破大立的建筑家。
[1]本章是在多次研讨中综合了林毅夫、张曙光、曹远征等人的观点后写成的,在此谨表示衷心感谢。文中如有谬误则应由本人负责。
[2]有关国有银行不良贷款的分析请参见本书第14章。
[3]这种扶持能否继续就要看国有商业银行能否继续其对金融资源的垄断。
[4]参见周小川,“中国金融体系的不良资产问题:原因与出路”,《大思路,专家论述:东亚危机和中国的改革与发展》,中国发展出版社,1999,第83页。
[5]在1998年中国政府通过增发债券一次向国有银行注入资金2400亿。
金融行业论文范文篇2
一、西方国家证券业与其它金融行业的关系
纵观西方国家证券业与银行业、信托业以及保险业之间的关系,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1933年以前为第一阶段。证券业的发展环境较为宽松,此时,就美国而言,证券交易主要受州的管理,现代的证券市场法规多未出台,因此证券业务与银行业务相互交叉,没有严格的界限。这一状况一方面对证券业发展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另一方面也由此滋生了大量的投机行为,严重影响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和金融秩序的稳定。1929年发生的股市大崩溃,迫使西方国家认识到银证分业经营的必要性,从而改变银证混业经营的状况。
1933年,以美国颁布《格拉斯-斯蒂格尔法》为标志,银证关系进入了第二个阶段-分业经营阶段。“《格拉斯-斯蒂格尔法》从制度上建立了杜绝风险的防火墙,要求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彻底分业经营和分业管理。《联邦银行法》管辖下的银行与其证券子公司完全分离;商业银行除国债和地方债以外,不得从事证券发行承销业务;禁止私人银行兼管存款业务和证券业务。由此,美国走了近70年的分业经营和分业管理道路。”1日本在二战以后,作为战败国按美国的要求制定了日本证券法,也确立了银证分业制度。英国、韩国也实行了这一制度。
20世纪80年代初以来,西方各国的证券界滋生了一股强大的自由化浪潮,商业银行与证券业的传统区分逐渐消失,银证又出现再次融合的趋势,成为第三个发展阶段。首先体现在英国的“金融大爆炸”(BigBang)。1986年10月伦敦证券交易所实行了重大的金融改革,“1、允许商业银行直接进入交易报从事证券交易;2、取消交易最低佣金的规定,公司与客户可以直接谈判决定佣金数额;3、准许非交易所成员收购交易所成员的股票;4、取消经纪商和营业商的界限,允许二者的业务交叉和统一;5、实行证券交易手段电子化和交易方式国际化。”2这一重大改革主要是允许银行兼并证券公司,从而拆除了银证之间的防火墙。这些措施吸引了许多外国银行的大量资金,提高了英国证券市场的国际竞争力。美、日面对英国这一重大措施,也采取了相应的对策。美国从80年代以后,对银证分业制度逐步松动。1987年,美联储授权部分银行有限度地从事证券业务,并授权一些银行的子公司进行公司债券和股票的募集资金活动。日本也在1998年提出金融改革方案。到目前为止,银证融合的趋势还在进一步加强,更多的国家对证券业自由化动作给予了配合和响应。
可以这样看,银证分业经营是在1929-1933年大危机之后,政府为保护金融市场所采取的干预行为,但随着经济的发展,金融市场逐步强大,政府必然要逐步减少和放宽对这一领域的干预。这是证券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二、我国证券业与银行业、保险业的分业经营、分业管理体制
我国证券市场在发展最初都是由银行全资设立或控股设立。但后来,我们逐渐认识到银证混业经营的许多问题。由于我国证券市场很不成熟,投机成分过大,市场泡沫过多,价格起伏剧烈,若实行银证混业,势必将广大储户置于高风险之中,不利于银行体系的安全和储户利益的保护。1995年《商业银行法》通过,该法明确了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股票业务,不得投资于非自用不动产,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成为我国银证分业经营的法律依据。
我国证券业与保险业也是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我国《保险法》第104条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在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国务院规定的其它资金运用形式。保险公司的资金不得用于设立证券经营机构和向企业投资。”由此,证券业与保险业的分业经营也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我国新近出台的《信托法》并未像《商业银行法》和《保险法》那样明确规定证券业与信托业的分业经营,而是较为宽泛地规定了受托人的诚信义务。由于信托并不像银行与保险那样牵扯社会上多数人的利益,法律给予了信托业更广泛的空间,允许自然人作为受托人从事信托活动,而将调整的重点放在了对“信用”的保护,强调受托人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的管理义务。
三、关于我国证券业与其它金融行业关系的新定位
我们知道,金融业的分业与混业,其本身并无优劣可言。采取哪一种制度,关键取决于一个国家的经济状况,在某一特定的经济状况下,无论采用分业或是混业都会各有利弊,立法者权衡利弊从而决定分业或是混业,这种利弊的权衡也当然会随经济状况的变化而变化。在我国目前的经济状况下,采取分业经营制度,多数学者认为还是符合我国国情的。
虽然采取混业经营,使业务范围扩大,形成规模经济,能提高经济效益,但同时也使大量资金置于高风险之中,一旦证券价格下跌,势必牵连银行与保险公司的其它业务,甚至面临支付困难的境况。同时,我国金融立法尚不健全,《证券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都只对相关方面作了较为抽象的规定,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不断面临的问题需要更多的细则法规定。因此,法制环境也成为制约我国金融业发展的另一因素。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副局长景学成在2002年4月11日举行的“入世后中国金融业的应对措施”高峰论坛上指出,我国实行稳健的货币政策是正确的,应当继续执行。同时指出,在较长的时间内,我国仍将对银行、证券、保险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这是出于对金融市场的稳定的考虑。但笔者认为适当的分业虽有利于保险业、银行业自身的安全,但完全将证券业与保险业、银行业人为阻断,并不利于金融业的繁荣。
首先,我们不应只注重分业经营管理的优点,而忽视混业经营也有其优势。实行混业经营一方面可以吸引大量银行、保险资金混入,增加证券市场规模经济效益,从而引发国际融资手段的进一步证券化,另一方面也将更有力地推动证券市场朝着国际化目标迅猛发展。这些都是金融业繁荣壮大的积极因素,也是提高本国证券市场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方式。我国银行业与发达国家银行业相比仍处于相对较低的水平。我国银行业主要利润来源仍靠传统的存贷款业务,由于呆、坏账比例较高,使银行不得不提高对贷款人的要求,因此中小企业普遍贷款困难,银行也缺乏贷款营销的积极性,从而又制约了银行的发展。而发达国家银行业相当大部分的利润来源于中间业务,这就使呆、坏账比例大大降低,银行也不用停留在争夺居民小额储户的低水平竞争层次上了。怎样拓展银行传统存贷款业务以外的中间业务,笔者认为目光应放在证券业、保险业和信托业上。
其次,我们应该仔细考察我国金融业的发展现状,分析分业经营在我国是否行得通,是否能够取得相应的利益。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金融业起步较晚,发展不很成熟,市场投机比率过大,而抗风险能力较弱。但是否就完全不具备适当混业经营的客观条件,或者说,实行适当混业经营是否会完全破坏金融业的运作秩序呢?答案并非如此。
就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经验而言,实行分业经营有其具体的时代背景,即大危机的爆发。当时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面对经济危机有些选择战争转嫁危机,而另一部分(尤指美国)采用了国家干预经济的办法,由于在资本主义完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首次实行了这一政策,资本主义国家也需要摸索。虽然美国等主要西方国家在金融业里选择了完全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制度,这并不意味着这种制度就是完美无缺的,即使放入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也应是这样。在随后的发展过程中,许多国家先后松动了原本完全隔离的证券业与银行业。这一行动表明西方国家在探索分业与混业经营制度过程中改进了自己的做法。我们在向西方学习的过程中,也要将学习看作是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也应该考虑方法改进的原因。由于证券业、银行业、保险业、信托业的界限不可能十分明显,必然有所交叉,那么完全一刀切的方法就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
就我国目前的金融管理体制来看,原则上应采取分业经营分业管理,但在某些方面应当逐渐松动分业的限制,采纳适当的混业经营。单就保险业与证券业的关系来说,国际上保险业进入证券市场投资已十分普遍。“现代保险业的发展趋势,就是增加保险收益,降低费率,减轻投保人负担,从而扩大保险覆盖面。”3自1996年以来,我国连续7次降低银行的存款利率,由于保险资产有40%~60%的资金沉淀在银行里,经历降息之后,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不断扩大,保值能力却不断缩小。为此,国务院于1999年10月批准保险公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虽然保险基金目前只能循序渐进地间接进入股市,但这已表明适当混业经营是有其优势和合理性的,我国今后必然要向这一趋势发展。在信托业方面,也必然出现委托进行证券投资的需要,可将信托的相关制度引入证券投资领域,从而使证券监管的法律渊源进一步扩大、完善。
若向银行业引入保险业、证券业和信托业,我们可以采取一个相对折衷的方式。由银行设立控股公司,下设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和信托公司等相互独立的子公司。这样做既可以拓宽银行的业务范围,又可以使子公司的业务不至相互影响,母公司可以根据各子公司的经营情况适当调整资金运用,大大提高了银行的竞争实力。
金融行业论文范文篇3
一、西方国家证券业与其它金融行业的关系
纵观西方国家证券业与银行业、信托业以及保险业之间的关系,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1933年以前为第一阶段。证券业的发展环境较为宽松,此时,就美国而言,证券交易主要受州的管理,现代的证券市场法规多未出台,因此证券业务与银行业务相互交叉,没有严格的界限。这一状况一方面对证券业发展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另一方面也由此滋生了大量的投机行为,严重影响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和金融秩序的稳定。1929年发生的股市大崩溃,迫使西方国家认识到银证分业经营的必要性,从而改变银证混业经营的状况。
1933年,以美国颁布《格拉斯-斯蒂格尔法》为标志,银证关系进入了第二个阶段-分业经营阶段。“《格拉斯-斯蒂格尔法》从制度上建立了杜绝风险的防火墙,要求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彻底分业经营和分业管理。《联邦银行法》管辖下的银行与其证券子公司完全分离;商业银行除国债和地方债以外,不得从事证券发行承销业务;禁止私人银行兼管存款业务和证券业务。由此,美国走了近70年的分业经营和分业管理道路。”1日本在二战以后,作为战败国按美国的要求制定了日本证券法,也确立了银证分业制度。英国、韩国也实行了这一制度。
20世纪80年代初以来,西方各国的证券界滋生了一股强大的自由化浪潮,商业银行与证券业的传统区分逐渐消失,银证又出现再次融合的趋势,成为第三个发展阶段。首先体现在英国的“金融大爆炸”(BigBang)。1986年10月伦敦证券交易所实行了重大的金融改革,“1、允许商业银行直接进入交易报从事证券交易;2、取消交易最低佣金的规定,公司与客户可以直接谈判决定佣金数额;3、准许非交易所成员收购交易所成员的股票;4、取消经纪商和营业商的界限,允许二者的业务交叉和统一;5、实行证券交易手段电子化和交易方式国际化。”2这一重大改革主要是允许银行兼并证券公司,从而拆除了银证之间的防火墙。这些措施吸引了许多外国银行的大量资金,提高了英国证券市场的国际竞争力。美、日面对英国这一重大措施,也采取了相应的对策。美国从80年代以后,对银证分业制度逐步松动。1987年,美联储授权部分银行有限度地从事证券业务,并授权一些银行的子公司进行公司债券和股票的募集资金活动。日本也在1998年提出金融改革方案。到目前为止,银证融合的趋势还在进一步加强,更多的国家对证券业自由化动作给予了配合和响应。
可以这样看,银证分业经营是在1929-1933年大危机之后,政府为保护金融市场所采取的干预行为,但随着经济的发展,金融市场逐步强大,政府必然要逐步减少和放宽对这一领域的干预。这是证券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二、我国证券业与银行业、保险业的分业经营、分业管理体制
我国证券市场在发展最初都是由银行全资设立或控股设立。但后来,我们逐渐认识到银证混业经营的许多问题。由于我国证券市场很不成熟,投机成分过大,市场泡沫过多,价格起伏剧烈,若实行银证混业,势必将广大储户置于高风险之中,不利于银行体系的安全和储户利益的保护。1995年《商业银行法》通过,该法明确了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股票业务,不得投资于非自用不动产,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成为我国银证分业经营的法律依据。
我国证券业与保险业也是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我国《保险法》第104条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在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国务院规定的其它资金运用形式。保险公司的资金不得用于设立证券经营机构和向企业投资。”由此,证券业与保险业的分业经营也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我国新近出台的《信托法》并未像《商业银行法》和《保险法》那样明确规定证券业与信托业的分业经营,而是较为宽泛地规定了受托人的诚信义务。由于信托并不像银行与保险那样牵扯社会上多数人的利益,法律给予了信托业更广泛的空间,允许自然人作为受托人从事信托活动,而将调整的重点放在了对“信用”的保护,强调受托人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的管理义务。
三、关于我国证券业与其它金融行业关系的新定位
我们知道,金融业的分业与混业,其本身并无优劣可言。采取哪一种制度,关键取决于一个国家的经济状况,在某一特定的经济状况下,无论采用分业或是混业都会各有利弊,立法者权衡利弊从而决定分业或是混业,这种利弊的权衡也当然会随经济状况的变化而变化。在我国目前的经济状况下,采取分业经营制度,多数学者认为还是符合我国国情的。虽然采取混业经营,使业务范围扩大,形成规模经济,能提高经济效益,但同时也使大量资金置于高风险之中,一旦证券价格下跌,势必牵连银行与保险公司的其它业务,甚至面临支付困难的境况。同时,我国金融立法尚不健全,《证券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都只对相关方面作了较为抽象的规定,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不断面临的问题需要更多的细则法规定。因此,法制环境也成为制约我国金融业发展的另一因素。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副局长景学成在2002年4月11日举行的“入世后中国金融业的应对措施”高峰论坛上指出,我国实行稳健的货币政策是正确的,应当继续执行。同时指出,在较长的时间内,我国仍将对银行、证券、保险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这是出于对金融市场的稳定的考虑。但笔者认为适当的分业虽有利于保险业、银行业自身的安全,但完全将证券业与保险业、银行业人为阻断,并不利于金融业的繁荣。
首先,我们不应只注重分业经营管理的优点,而忽视混业经营也有其优势。实行混业经营一方面可以吸引大量银行、保险资金混入,增加证券市场规模经济效益,从而引发国际融资手段的进一步证券化,另一方面也将更有力地推动证券市场朝着国际化目标迅猛发展。这些都是金融业繁荣壮大的积极因素,也是提高本国证券市场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方式。我国银行业与发达国家银行业相比仍处于相对较低的水平。我国银行业主要利润来源仍靠传统的存贷款业务,由于呆、坏账比例较高,使银行不得不提高对贷款人的要求,因此中小企业普遍贷款困难,银行也缺乏贷款营销的积极性,从而又制约了银行的发展。而发达国家银行业相当大部分的利润来源于中间业务,这就使呆、坏账比例大大降低,银行也不用停留在争夺居民小额储户的低水平竞争层次上了。怎样拓展银行传统存贷款业务以外的中间业务,笔者认为目光应放在证券业、保险业和信托业上。
其次,我们应该仔细考察我国金融业的发展现状,分析分业经营在我国是否行得通,是否能够取得相应的利益。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金融业起步较晚,发展不很成熟,市场投机比率过大,而抗风险能力较弱。但是否就完全不具备适当混业经营的客观条件,或者说,实行适当混业经营是否会完全破坏金融业的运作秩序呢?答案并非如此。
就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经验而言,实行分业经营有其具体的时代背景,即大危机的爆发。当时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面对经济危机有些选择战争转嫁危机,而另一部分(尤指美国)采用了国家干预经济的办法,由于在资本主义完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首次实行了这一政策,资本主义国家也需要摸索。虽然美国等主要西方国家在金融业里选择了完全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制度,这并不意味着这种制度就是完美无缺的,即使放入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也应是这样。在随后的发展过程中,许多国家先后松动了原本完全隔离的证券业与银行业。这一行动表明西方国家在探索分业与混业经营制度过程中改进了自己的做法。我们在向西方学习的过程中,也要将学习看作是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也应该考虑方法改进的原因。由于证券业、银行业、保险业、信托业的界限不可能十分明显,必然有所交叉,那么完全一刀切的方法就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
就我国目前的金融管理体制来看,原则上应采取分业经营分业管理,但在某些方面应当逐渐松动分业的限制,采纳适当的混业经营。单就保险业与证券业的关系来说,国际上保险业进入证券市场投资已十分普遍。“现代保险业的发展趋势,就是增加保险收益,降低费率,减轻投保人负担,从而扩大保险覆盖面。”3自1996年以来,我国连续7次降低银行的存款利率,由于保险资产有40%~60%的资金沉淀在银行里,经历降息之后,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不断扩大,保值能力却不断缩小。为此,国务院于1999年10月批准保险公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虽然保险基金目前只能循序渐进地间接进入股市,但这已表明适当混业经营是有其优势和合理性的,我国今后必然要向这一趋势发展。在信托业方面,也必然出现委托进行证券投资的需要,可将信托的相关制度引入证券投资领域,从而使证券监管的法律渊源进一步扩大、完善。
若向银行业引入保险业、证券业和信托业,我们可以采取一个相对折衷的方式。由银行设立控股公司,下设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和信托公司等相互独立的子公司。这样做既可以拓宽银行的业务范围,又可以使子公司的业务不至相互影响,母公司可以根据各子公司的经营情况适当调整资金运用,大大提高了银行的竞争实力。
金融行业论文范文篇4
近几年来,在全球范围内掀起了一场规模宏大的并购浪潮,笔者认为,世纪之交的这场并购浪潮不仅是银行为了适应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要求,提高竞争力和盈利水平的一种战术安排,更是为了在下世纪抢占国际金融市场而作出的一种战略安排。
首先,这场并购是在世界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发生的。目前,世界经济的全球化和一体化发展迅速,各国经济对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的依赖度明显升高,国际市场的相互开放程度也大大提高。全球90%的金融业市场将获得开放,其中包括20万亿美元的银行资本,20万亿美元的银行存款,2万亿美元的保险金,10万亿美元的股票市场资本,10万亿美元的上市债券。全球经济和金融一体化,一方面使国际银行业面临更广阔的市场空间,使他们更有必要和可能扩大业务范围,实现规模经济;另一方面也使其面临全球范围内的激烈竞争,原有的市场份额及垄断格局将不可避免地受到挑战和重组。这种外在环境的变化使银行的并购不仅是为了追求规模经济和盈利水平,更是为了重组全球范围内的产业分工体系。银行通过并购原有的竞争对手,强强联合,利用各自的比较优势,实现业务和服务的扩张,取得产业垄断地位和领导地位。
其次,这场并购与以往不同,具有新的特点:第一,在这次并购高潮中,强强联合,超大规模巨型银行间的并购现象普遍,交易额十分巨大,经济影响和发展势头远超过以往任何时期。以美国为例,美国1998年4月一周内发生的三起巨型并购行动,影响空前。第二,这场并购涉及的领域非常广泛,行业内(指金融业内部的商业银行、证券业务、保险业务等)并购和行业间并购同时发展。而且,许多国家为了加速调整步伐,对原有法律作出修正,当有些并购活动与法律相抵触时,会迫使当局作出某些让步。第三,这场并购浪潮充分体现了银行业全球化、国际化、无国界化发展的趋势。
最后,通过对国际银行业并购的分析,可以把这次并购大致分为两种类型:一是进攻型战略并购,二是防御型战略并购。进攻型战略并购主要是指那些经营状况较好,竞争力较强的国际大银行充分利用当前有利的国际环境,通过并购组建世界性超大银行,以达到其发动全球领域的“抢滩”行动,维护其世界银行业中的领导地位或竞争优势的目的。这类银行主要以美国和欧洲银行为主。防御型战略并购则是指那些经营业绩较差,不良债权较多,潜在金融风险较为严重的大型银行,通过并购来化解不良债权,调整内部结构,增强抵御风险能力,从而达到维持生存和发展目的的一种战略性行为。这主要以日韩银行业并购为主。
二、战略性并购对中国金融业的新挑战
首先,把中国的金融业放到竞争激烈的国际金融体系中看,我国的金融体系还是比较脆弱的,金融资产质量较差,不良资产比例过高,从业人员素质较低,潜在风险较为严重。因此在全球性竞争的环境下,我们目前还是处于一种战略防御的地位。当前的任务还是进一步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银行“内功”,然后才是积极参与国际竞争。
第一,我们应进一步深化银行改革,作好以下几项工作:
1、要实现经营方式转变,由技术性经营方式代替劳动密集型经营方式。国有银行应进行机构重组,按经济区域设置分支机构,裁减职员,降低经营成本;提高银行技术投入,加速电子化、网络化进程,缩小与国际大银行的技术差距和经营水平差距。
2、银行应对不良债权采取新措施,可以通过增加贷款呆帐准备计提的方法来冲销存量坏帐。更为重要的是,我们应通过提高经营水平优化资产运用,提高资产收益率减少增量坏帐,这应是化解银行不良债权的根本性措施。
3、扩大业务渠道,大力发展中间业务,提高非利息收入比例。
4、提高银行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21世纪银行业的竞争是人才和技术的竞争,银行经营人员素质的高低决定了它在国际竞争中的成败。我们应抓紧时间培养具有开拓精神和国际竞争能力的银行管理人员,积极从高校选拔优秀的金融人才,提高银行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
第二,我们应进一步加强新型股份制银行建设,逐步提高其市场份额。中小股份制银行可以通过互相并购重组或收购国有银行分支机构的方式扩大规模,增强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股份制银行如招商银行、中信银行普遍具有机制灵活、经营行为规范、效益好的优点,但同时也存在规模较小、竞争力较弱的不利因素,还很难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进行全面竞争,更不用说走向国际金融市场。因此,只有通过并购重组地方性金融机构如农村信用合作社、信托投资公司和国有银行分支机构,才可以迅速扩张规模,改善资产质量,提高竞争力。
金融行业论文范文篇5
在当今世界金融证券化、一体化发展趋势的格局下,完全隔离资本与货币两个市场,只会严重束缚我国金融业的发展,窒息我国年轻的保险业和证券业,不利于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不利于我国市场经济的积极培育和健康发展。要改变现有的两难局面,必须在分业经营的模式框架下,积极探索行业合作的有效途径。
一、市场竞争促使银行业与非银行金融机构进行合作
目前,由于受分业经营制度的约束,传统的银行业务相对萎缩,而我国银行业仍以传统的存贷业务为主,中间业务还没有成为银行利润的主体。同时,许多外资银行原来实行的就是混业经营,且外资银行业务经营主要集中在低风险、低成本、高利润的中间业务及外汇业务上。我国的《在华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中,也允许外资银行从事外币投资业务,于是许多外资银行在华经营时会继续实行混业经营,这就形成了在华外资银行的混业经营与中资银行的分业经营的格局。在竞争力上的差别表现为:混业经营能为客户提供较全面的服务;混业经营能加强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之间的联系,将各种金融业务进行有效的组合,从而大大降低成本。随着可以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银行在我国的增加,国内银行面临的竞争压力将逐渐增大,加之外资银行相对国内金融机构而言,其具有规模经济和多元化经营的优势,这更是国内金融机构难以比拟的。
我国的银行业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实现生存空间的延续,必然需要金融创新,大胆探索行业合作。我国银行业在进行行业合作后,不仅获得了资金积累、增加了存款,还给国内银行带来了新的利润增长点。国内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在互相、互相服务当中扩大了业务量,尤其是中间业务收入这一块。同时,国内银行还可以在合作过程中分享券商和保险公司的信息资源,这就使得我国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等金融各行业之间的依存关系越来越强。可见,加快发展行业合作是提高我国金融业竞争力的内在要求。
二、资本市场的发展推动了金融行业合作
近几年来,国内经济在积极进行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国有经济进一步缩减,私有经济、民营经济得到了迅猛发展。这些经济实体规模相对较小、经营灵活,在资金运作方面越来越注重直接投融资,加上国内经济发展呈现的高科技化趋势,其带来的高风险性也需要风险投资,而不是传统的银行贷款。产业经济的成长和转型,促使我国资本市场在相当短的时间内得到了超常的发展,并对国内银行的业务全能化提出了新的要求。与此同时,一些原来依靠银行贷款解决长期资金需求的优质企业也开始转向资本市场筹资,银行的负债规模、资本结构和客户结构因而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因此,我国银行业迫切要求与相关的金融机构进行行业合作。另外,银行、保险公司等机构投资者都是稳定和规范的市场主体,是促进资本市场发展的一股重要力量。没有这些机构投资者的参与,光靠散户投资者支撑的资本市场是没有多大的发展前途的。
三、金融全球化发展的趋势加速了行业合作的进程
顺应着金融全球化的发展趋势,加入WTO的中国金融市场终将全面开放,为适应金融竞争日趋激烈的新形势,我国金融业必须深化改革、不断探索行业合作的新途径。
分业经营同我国金融机构的国际竞争力的提高存在一定的矛盾,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①分业经营限制了我国金融新产品的开发和新业务的开展;②分业经营限制了我国金融机构跨行业的并购,而金融创新和跨行业合并是提高我国金融机构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法宝。
我国金融业开放以后,且不说到国际市场上与西方发达国家的金融机构进行竞争,就是在我们自己的国土上,外资金融机构能够利用新型金融工具提供多方面的服务,而我国金融机构由于实行分业经营,明显缺乏优势。因为这些新的金融产品都是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交叉融合的结果,是三种行业的杂交产品。例如,我国银行为了开拓除存贷利差收入之外的新的利润来源,除了进行表内业务的创新之外,更重要的是开展表外业务,而表外业务多是与证券业、保险业的衍生金融产品相关。比如:保险证券化就是根据不同的保险险种,借助股票、债券、衍生金融工具等将保险业务同证券业务结合起来的过程;资产证券化也需要多个金融机构提供配套性金融服务。这在分业经营的条件下是很难做到的,我们必须对这方面进行调整,才可以提高我国金融业的国际竞争力。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金融业的并购风起云涌,跨行业兼并浪潮迭起,主要原因是对全球金融业竞争中的规模优势的认同。通过并购,国际银行业越来越多地涉及证券、保险和共同基金管理,如巴黎国民银行对百富勤证券公司部分资产的收购开始涉及亚洲资本市场;同旅行者集团合并形成的花旗集团,其业务广泛涉及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和保险业等领域。再如1998年12月,德意志银行收购信孚银行,主要是为了扩大规模,占领市场,优势互补,实现协同收益。而在我国的几大银行中,仅有中国银行的国际化程度较高,但与国际大银行相比,它还存在相当大的差距。为了提高我国银行业的国际竞争力,不可避免地要扩大业务范围,走行业并购之路,但分业经营制度限制了我国跨行业并购。
分业经营在WTO的框架下容易引起服务贸易摩擦。我国加入WTO后,如果仍然坚持分业经营,服务贸易摩擦是难以幸免的。以银行为例,进入我国的外资银行大多在其母国实行的是混业经营,在这种背景下,我国将面临两难选择:如果它们在华享受“国民待遇”——不能从事证券、保险和信托业务,那么按照对等互惠原则,国内银行在它们的国家也不能经营这些业务,就不能与其他国家的银行在该国公平地竞争,我国银行业的国际竞争力必将大大被削弱。如果允许外资银行在我国经营证券、保险和信托业务,那么对国内银行是不公平的。外资银行在这种情况下就享受了“超国民待遇”,这必将影响我国银行业的国际竞争力。因此,我们必须积极创造条件促进我国金融业的行业合作。
四、金融行业的具体实践加快了行业合作的发展
自1999年下半年以来,金融业的管理层逐步推出一系列以市场深化和放松管制为基调的改革措施。比如:保险资金(资产总额为5%)和三类企业可以间接或直接投资股市;证券公司可以从银行同业拆借市场按净资产的一定比率拆借资金,可以进行股票质押贷款,还可以直接上市融资。2000年初,央行与证监会允许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以自营的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券作抵押,向商业银行贷款。2001年,中国保监会又批准平安等4家保险公司入市购买证券及证券基金的比率从1999年底总资产的5%提升至10%。无论是保险资金或其他形式的资金进入货币市场,还是券商等非银行金融机构进入货币市场,都预示着行业合作巨大的发展前景。
近几年来,我国金融机构资源整合与并购重组接连不断,先有光大集团入主申银万国证券公司,形成以银行、证券、保险和资产管理为支柱产业的金融集团;之后中国工商银行收购香港友联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达成全方位合作协议以及新近成立的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这些资源整合与并购重组过程,为我国金融业在分业经营的框架下进行行业合作提供了大量的实践基础,也有助于完善我国金融机构的公司治理结构。公务员之家
金融行业论文范文篇6
一、金融企业文化的内涵及金融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性
(一)金融企业文化的内涵
金融企业文化是金融企业在一定的社会经济文化背景下,通过自身经营管理实践所形成的并为全体员工共同创造和遵循的金融精神、价值观念、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和准则、创新能力的总和,是金融企业在自身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以价值为核心的独特的文化管理模式,是一种以凝聚人心实现自我价值、提升金融企业竞争力的无形力量和资本。
(二)金融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性
金融企业文化是表现为“以人为本”的现代金融企业的经营管理思想,又是现代金融企业的管理模式,还是金融企业素质水平和竞争能力的综合体现,对金融企业发展具有导向作用。金融企业文化是提高金融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必要保证。金融企业核心竞争力是能够充分体现金融行业的固有特征和本企业的价值观念,对本企业职工具有极高亲和力和凝聚力,内化于经营活动过程之中,为竞争对手难以学习和模仿,进而使本企业能够长期处于竞争优势地位的能力。
二、金融危机前提下金融企业文化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缺乏金融企业文化建设的总体思路及执行力
一直以来多数金融企业较为重视思想道德建设,很多金融企业视思想道德建设为金融企业文化建设的重中之重。金融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是金融文化深层次的一种表现,是经济工作和其他一切工作的生命线。有的从金融产品创新角度出发,有的从诚信文化角度出发等,这些固然都非常重要,但是缺乏金融企业文化建设的总体思路,而且贯彻执行很不到位,流于形式。重视金融企业经营,轻视金融企业文化建设,甚至于认为搞一些员工培训和文体活动就是金融企业文化。对塑造金融企业形象、强化职业道德建设等深层次的领域重视不够;也没有把金融企业文化建设与自身经营融为一体。
(二)价值观念定位不适应经济形势
有的地方金融机构价值观念定位比较准确,比如湖南省武冈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企业核心价值观为:服务“三农”,注重效益,以人为本,诚实自信,争创一流。但是作为中国金融业的业务主体的商业银行尤其是四大国有控股为主的商业银行的价值观念明显不适应经济形势发展的要求。比如业务服务对象的重心始终放在大中城市的大中企业上,反而忽略了经济改革以来不断发展壮大的民营及中小企业,使得中小企业融资难,影响经济危机后的经济复苏进程。大量金融机构设在城市,在广大农村设置较少的金融机构网点,而且像抽水泵一样源源不断地从农村金融市场抽取资金流往城市,使农村客户面临着非常大的融资难题,使非正规民间金融大行其道。
(三)道德规范问题较多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也是道德经济。但是很多金融企业的内部人员存在利益驱动和官僚主义,一些内部人员违背职业道德,如国内曾经有一些银行擅自挪用资金进入股票二级市场,一些基金公司经理自建“老鼠仓”,一些员工不遵守业务操作规范等。此外,信息披露不充分,例如商业银行对外信息披露的数据多以财务信息为主,缺少对自身经营状况、经营质量、经营效率和经营风险程度等的披露,尤其是表外业务风险等非财务信息的披露更是少之又少。
(四)金融创新环境不理想
我国金融企业金融创新的主动性不够,创新意识不足,战略意图不明显,缺乏金融创新的系统性设计。这一方面是由于缺乏金融工程方面的高端人才,另一方面没有认识到金融创新对金融企业的重要意义。创新是一个企业的灵魂,在各行各业均是如此。但是美国存在着与过度金融创新不相适应的金融监管,这就埋下了金融危机的隐患。中国的情况又是金融创新不够,创新的进程太慢,这就使得金融业务开展受到影响,大量资金云集到银行,给宏观经济调控带来巨大压力。
三、金融危机前提下金融企业文化建设的措施
(一)金融企业要全方位开展企业文化建设
面对金融危机对各国众多商业银行造成的冲击,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全方位构建金融企业文化,对金融企业发展和国家经济增长具有重要意义。必须改变过去单纯重视员工思想道德建设甚至把它当做金融企业文化建设的全部这样的观点。要培育“以人为本”的企业精神,及时根据宏观经济形势进行金融企业价值的重新准确定位,不断凝练自己的文化特色。要进行形象塑造,企业形象由多种因素构成,要从硬件系统和软件系统两大方面进行。要从物质、精神、制度三个层面全方位开展金融企业文化建设。
(二)重新定位作为金融服务型企业的价值观念
金融企业要始终坚持继承与创新并重,以诚信立行,以服务取胜,因此,金融企业在品牌建设中,最重要的是要引导员工在价值观上与市场接轨,树立“诚信为本,服务至上”的营销理念,自觉为客户服务,树立起符合市场要求的质量价值观和职业道德标准。目前融资支持的重心应该适当向民营以及中小企业转移,给效益好的民营及中小企业注入急需的资金,支持它们发展,解决更多人就业,以便使中国经济更快走出金融危机的阴影。
(三)端正金融企业道德规范
金融企业道德规范建设要围绕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规范、行风作风等内容进行,弘扬新的金融队伍风尚。重心是围绕“至诚服务”和“以人为本”进行。对客户开展“至诚服务”,要把为客户提供优质金融服务作为金融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作为金融员工行为管理的基本点,竭尽全力地为客户提供产品安全、业务高效、服务优质、办事便捷的金融服务。“以人为本”,是指金融企业在客户服务中应体现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否则很难实现自身经营管理的目标,也很难维护和壮大客户队伍,当然也就更谈不上具有核心竞争力了。
(四)营造良好的适合发展创新业务的金融企业文化建设环境
金融行业论文范文篇7
1.样本的选取本文选取安徽统计局公布的蚌埠市规模以上私营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数据。由于国家在2011年更改了规模以上企业的统计门槛,所以在2011年以前指的是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5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在2011年及以后指的是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又由于安徽省统计局没有公布2006年以前的各市私营工业企业相关数据,所以本文采用的数据为2006年至2012年蚌埠市私营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数据。
2.基础指标的选取本文选取五个基础指标来反映蚌埠市私营工业企业整体的成长情况:(1)工业总产值增长率(IOG):蚌埠市私营工业企业工业总产值与上期的比值。所研究的企业所创造的工业总产值代表其对经济发展所作出的贡献,增长越快,其贡献越大,发展态势越好。(2)总资产增长率(TAG):蚌埠市私营工业企业整体总资产与上期的比值。全市企业总资产的增长代表着私营工业企业整体规模的扩张。(3)企业平均资产增长率(AAG):平均每家企业本期资产与上期的比值。公司所拥有的资产是公司赖以生存与发展的物质基础,处于扩张时期的公司其基本表现就是其规模的扩大。(4)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MBRG):平均每家企业本期的主营业务收入与上期的比值。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高,表明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大,业务扩张能力强,成长能力强。(5)净利润增长率(NPG):平均每家企业本年净利润与上期的比值。净利润是公司经营业绩的最终结果。净利润的连续增长是公司成长性的基本特征,如其增幅较大,表明公司经营业绩突出,市场竞争能力强,成长情况好。
二、提取综合指标
用SPSS统计软件输入正确数据,先对5个基础指标进行标准化处理,并把标准化后的数据保存在数据编辑窗口中,然后利用SPSS的fac-tor过程对上述数据进行因子分析,得到各指标之间的相关系数矩阵R,见表1。ZIOG、ZTAG、ZAAG、ZMBRG、ZNPG分别表示工业总产值增长率、总资产增长率、企业平均资产增长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标准化以后的指标。
三、影响分析
1.求得结果模型。通过回归算法计算因子得分矩阵私营企业成长得分偏向于反映蚌埠市内私营企业的平均成长状况,是从企业成长的角度进行研究;而私企行业成长得分更加偏向于反映蚌埠市整个私企行业的整体成长状况,是从行业成长的角度进行研究。私企成长得分综合反映了这两个方面。由于国家统计的是规模以上企业,所以所作研究,均是对规模以上私企,和这些私企组成的行业的研究。
2.运用模型解释事实。好的经济模型应该对经济事实具有一定的解释能力,在本文所研究的时间段内,有这样几点经济事实。第一,国家提高了对企业的统计门槛,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认定从2010年的年度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提高至2000万元;第二,2008年爆发世界性金融危机,在2008年及其后几年对私营企业的成长造成了很大影响;第三,2007年全国经济高速发展而2012年经济下行。基于因子分析法得到的结果对此三点经济事实进行解释。第一,国家提高了统计门槛,把一部分主营业务收入低的企业不纳入统计范围,于是对行业规模的发展产生了不利的影响,同时拔高了私营企业的平均发展水平,其实这只是统计方法的改变造成的伪成长,所以在2011年,反映私营企业成长的指标排名第一,而反映私企行业成长的指标排名第五;第二,2008年金融危机所造成的影响也有很明显的体现,在2008年及其后几年综合排名一直很低,2008年排第五,2009年排第六,2010年排第四,同时两个主因子得分的排名也都很低;第三,2007年综合排名第二,而2012年综合排名第三,也反映了第三点的经济事实。综上所述,此经济模型对于经济事实的解释能力较好。
3.对结果模型进一步探讨。由上述论证可知,指标排名的绝对位置可以有效地反映经济事实,我们进一步研究排名的相对变化,来研究2008年金融危机对当年和其后几年的影响。我们令2007年私营企业成长指标和私企行业成长指标的排名均为0,即2008年初初始排名为0,计算其后几年的排名相对变化位次,其结果如表6和图1,同时列出两指标得分变化图。因为自2011年起,统计方法做了改变,于是我们只研究2008至2010年的情况。对两指标从2008年初至2010年末的累计变化名次进行分析。2008年爆发金融危机,私营企业成长指标的排名到2008年末降低2个名次,到2009年末累计降低3个名次,2010年开始回升,到年末累计下降一个名次;同时,私企行业成长指标的排名到2008年末降低3个名次,到2009年末累计降低5个名次,也是在2010年开始回升,到年末累计下降一个名次。可以得出,当经济开始下行之时,私企行业成长指标的反应比私营企业成长指标敏感得多,而当经济开始回暖,其恢复速度也要快得多。也就是说,当一个行业受到冲击时,对整个行业成长的影响比对行业中已有企业的影响更大;反之,当经济一片向好时,整个行业的成长速度也更快。
四、结论
金融行业论文范文篇8
关键词:WTO;银行业;金融创新
一、加入WT0后我国银行业面临的挑战
1.政策法规面临的挑战。
(1)业务范围问题。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各国强调银行向全能银行发展,即商业银行存贷款业务和投资银行发行、包销和承兑证券业务的结合,这已经是一个世界性趋势。当世界上的银行以全能模式进入改革开放的中国时,我国的银行法却坚持银行、证券、信托、保险四业分管,显然同改革开放的大趋势格格不入。
目前,我们的分业经营和分业管理,不但束缚了自己的手脚,也妨碍了自己去积累全能银行综合服务的经验。这种商业银行业务结构单一性与外资商业银行业务结构多元化的矛盾将削弱我国商业银行的市场竞争能力。(2)自主经营问题。国有银行有自主经营的优势,中国国有商业银行的自主经营则相对较弱。比如,外资银行存贷款利率市场化的掌握自主性较大,对呆账准备金的提取额度和呆坏账核销的自主性也较大。而国内银行则有诸多限制,特别是呆坏账核销还要有众多行政部门参与。加入WTO以后,这些分权式管理,如果不改革,实际上也都将成为国内银行参与竞争的障碍。
2.经营理念面临的挑战。
(1)利差降低带来的影响。伴随中国入世和金融市场对外开放而来的往往是利率市场化及银行利差收窄。外资银行由于本国利率较低且收入多元化,对利率收入依赖较少,有较大的利率风险承受力;而国内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现在的主要业务是存贷款,该项业务的收入占总收入90%以上(在美国,这个比例仅为60%),利差收入的减少将直接影响国有银行的盈利能力和消化历史包袱的能力,并对其生存构成威胁。
现在利率市场化的呼声很高,将来一旦实现利率市场化,银行的利息收入必然更少,很难再补贴其它交易的费用成本。以后银行势必得从依赖存贷利息差到走向收费的中间业务,通过其它业务获得新的利润点。中间业务的特点是不占用银行的信贷资金,而盈利较高,近20年来已在国际银行业获得了空前的发展,并已超过传统的存贷款业务,成为银行盈利的主要来源。因此,在加入WTO之后,中资银行和外资银行的竞争会表现为银行业务的竞争。
(2)目标客户的竞争。随着允许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范围的逐步扩大,中资银行在争夺优质客户方面面临越来越大的挑战。国际银行具有成熟的市场化操作经验,能熟练利用国际国内、货币资本两个市场,在市场营销、产品订价、金融避险、优化资产方面已积累了大量经验。因此外资银行将以争夺大的优质公司客户为主。同时外资银行将争夺中资银行相对较弱的个人金融业务,主要利用个性化服务产品和网上交易优势,争夺高收入有电脑交易条件的优质客户群体。这些对于尚无老练的市场操作经验的国内银行而言,是缺乏竞争优势的。
3.经营方法面临的挑战。
(1)人才的争夺。加入WT0后,进入中国市场的外资银行将集中力量猎取中国国内的银行人才,特别是四大国有银行的业务与管理人才。廉价的人力资源是中资银行与外资银行竞争的一个优势,但同时也是一个致命的劣势。外资银行必然会通过货币化和非货币化的待遇从中资银行吸纳优秀人才,导致不少既有国外工作经验、又熟悉国内客户和我国体制背景的高素质人才的流失。
其实,金融的竞争,在很大程度上,就是金融人才的竞争。中资银行本身就存在员工过多、缺乏竞争意识、裁员困难等问题,如果没有办法“瘦身”,把好的员工留住,就没有办法和别的银行竞争或合作。再按照老的体制运行,就会被淘汰出局。
(2)金融手段和金融创新方面的竞争。国际商业银行创新能力强、手段多,特别在银行资产证券化、消费信贷领域、银团贷款衍生工具创造方面已很灵活,一个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方式与机制已臻成熟。外国银行将以某些国外已经成熟的而在中国尚未普遍推开的金融手段介入同国内银行的竞争,利用成熟的消费信贷经验抢占中国国内刚刚兴起的诸如汽车之类的消费信贷市场,以消费为手段帮助相关工业叩开并占领中国的消费市场。
我们的差距恰恰在于仍然存在着商业信用不完全、商业票据和票据市场不完全、消费信用没有推开等问题。外资银行和我们竞争,将会利用我国信用方面的这块空白,来做大消费信用、消费金融和消费信贷的文章。
二、面对WTO加速我国银行业发展的对策
1.加快宏观经济体制的综合配套改革。
(1)建立和健全金融运行和监管的法律、法规。应尽快颁布《信托法》和《投资银行法》,发展金融机构的业务空间,拓宽资金运用渠道。并应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外资银行法》、《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外资金融机构经营人民币业务试点暂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依据国际审慎性监管的标准,严格商业银行的市场准入,依法强化监督,控制金融风险,维护平等竞争。同时,要加大对金融领域的执法力度。
(2)逐步建立统一的金融市场。加入WTO,我国应在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外汇市场和黄金市场之间形成联动机制,逐步实现同类市场的统一,以利于货币政策更好地发挥宏观调控的功能。尤其要发展资本市场,适当扩大直接融资。在间接融资为主的前提下,逐步提高直接融资的比重,以分散银行的金融风险。但是,发展直接融资重在制度建设,它应以中央银行宏观调控能力的提高和以高效率的间接融资作为先决条件。扩大直接融资可将部分不良资产证券化,有助于解决不良资产。
(3)运用财政政策调整国有企业的负债及国有银行的不良资产比例。化解银行的不良资产是我国银行加入WTO和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最重要的砝码之一。对此可考虑运用财政政策来解决银行的不良贷款。凡是因财政原因造成的企业债务,如企业因为财政注资不足、政策性亏损等财政应给予而未给予的补贴而靠银行贷款弥补的,应由财政向中央银行发行债券(特种国债,专门用于国有企业的结构调整)的方式来解决。
(4)运用中介机构推进企业与银行进行债权--股权的转换。鉴于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业务与投资银行业务相分离,商业银行不能持有企业的股份。可考虑运用中介机构推进企业与银行债权——股权的转换。让具有较高市场运作能力的中介机构来承担企业的债务重组。中介机构可通过多种方式集中国内外投资者的资金,以此购买专业银行对企业拥有的债权,并将债权转换成股权。然后以股权所有者的身份进入企业,在对企业的资本和债务进行重组的同时也对企业的产业结构和组织结构进行重组,以提高企业在市场的竞争力。
2.建立和健全我国金融体系的有效运行机制。
(1)做好全面开放金融市场的监管准备。应结合我国的国情,借鉴国外金融监管手段,对即将全面开放的市场做好充分的监管准备,对尚未得到充分重视的金融电子商务风险问题,应从立法防范的角度研究对策。同时,中央银行应重点探索符合《巴塞尔协议》稽核监管原则的新的监管方式,更新监管理念,改进管理体制,完善监管体系,强化监管能力。并强化对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质量管理和金融安全指标体系的风险监控。
(2)加快国内金融改革的步伐。为适应加入WTO后迅速开放的金融市场,我国应尽快按照国际通用的规则调整和改革国内现有的金融体系,并力争在金融开放前尽量降低金融体系运行中业已存在的各种金融风险。在已实行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风险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中央银行准备金制度和公开市场操作制度。完善以存款准备金、再贴现、利率、特种存款及公开市场操作等间接调控为主的货币政策工具体系。推进存款准备金制度的改革,将中央银行的基准利率逐步由目前的再贷款利率转变为拆借市场利率。
(3)加速创新新业务和新品种。我国银行业在防范金融风险的基础上,在改进和巩固传统业务的同时,应大力推动金融部门的业务创新,积极增加业务品种,开展业务、开拓中间业务,如票据结算、票据承兑、贴现、咨询等。海外银行和涉外企业可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随着我国加入WTO,国际金融领域的风险,特别是汇率风险的影响将会越来越大,因此,必须学会利用国际金融衍生工具独特的避险功能,把汇率、利率风险减少到最低限度。
(4)强化人才培训、激励和管理机制。为迎接金融市场全面放开的挑战,我国应在抓紧培训提高符合国际金融市场需求的金融高级管理专业人才的同时,应加大改革人事任用、工资收入和福利待遇等制度的力度,以创造金融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和提高金融人才素质的条件,并以此吸引海外人才和稳定国内人才。尤其是对金融衍生产品的掌握和应用人才,我国目前基本是空白,因此应从现在起抓紧培养这方面的人才。
金融行业论文范文篇9
从2008年底开始,国际油价下降,广州也开始新一轮的油价下降,拖车费用也随之下降,但是伴随而来的是经济不景气而导致的出口货物减少,集装箱陆地运输受到很大的冲击,行业里普遍有这样的气氛:以前货量多的时候,油价很贵,现在油价降下来了,却没有那么多货可以走了,加上燃油附加费,车辆运输的成本一直居高不下,加上司机承担不仅仅是开车,集装箱运输的司机还必须有基本的物流知识,以便在堆场和装箱等情况下可以做一些基本的操作。因此,司机的人工费用也是比普通货运司机高出许多的,在这样的情况下,集装箱运输只有通过大量的货物运输才能实现效益发展,毕竟运输行业有它的先天不足性,那就是一定会出现空载,但是当今的出口形势越发严峻,集装箱运输又大部分依赖于海运出口,因此,在2009年春季,拖车行的生存遇到很大的严峻挑战,虽然每天码头的拖车还在排队,但是背后是大多数拖车成本降低,却生意不好的行业状况。
(二)广州本地出口企业状况
2月11日,海关总署公布了1月中国外贸进出口的最新统计数据:进出口总值1418亿美元,比去年同期下降29%;其中出口下降了17.5%,进口下降了43.1%。如此前预计的一样,中国2009年1月进出口首现十余年来创纪录的两位数跌幅,连续三个月出口负增长。受到加工贸易和机电产品下滑影响最大的是中国第一外贸大省广东。据海关统计,1月广东省出口下降23.6%,超过全国下降的速度6.1个百分点。外需不足,中国政府即使推出政策,也只能影响出口产品价格,还有导致贸易摩擦的风险。
在广州,家具、玩具、工业用品、鞋类基本上出口的真实情况比报纸新闻上要严重很多,很多外贸商城都关门了,特别是年后,都基本上不开工,大企业有大企业的困难,小企业干脆先闭业一段时间,因为外贸的单子越来越少,出口转内销更像是一句口号,有几家企业可以轻松地做到出口转内销呢。我所接触的一些中小贸易公司,每年就靠着几家外国大客户的订单在做生意,忽然间不来订单了,都无法估计未来是什么营业情况。一项对于出口企业的广州调查报告在年初引起了物流行内的注意,这项从去年11月开展的民营企业实地调查显示:去年1-10月,广州市关停的工业企业800多家,约占全部工业企业的2%,其中,政府强制关停的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约占20%,受金融危机影响关停的约占60%,主要集中在服装、制鞋、塑料五金、玩具、电子电器等行业。
调查表明,玩具业是受金融危机影响最大的行业之一,广州的玩具企业大多为来料加工出口型企业,很多企业10月份以后基本上就没有订单,部分企业已经处于停工状态。其次是饮食业,进入去年9月下旬后,中低档餐厅营业收入平均下降约20%,高档餐厅下降约35%-40%.此外,印刷业、物流业、汽车零件业等均受到了金融危机的冲击。由于营业收入急剧下降,导致部分民营企业处于盈亏平衡点以下,部分行业开始大面积持续亏损。
(三)黄埔港出货状况
在广州黄埔旧港,集装箱运输和堆场还是如往年一样,货如轮转,因为黄埔港是浅水港,很多货物都更愿意转移到几百公里外的盐田港和蛇口港出,但是广州本地的企业和工厂还是会愿意选择在黄埔港出货的,随着南沙、黄埔新港的崛起,黄埔旧港的集装箱吞吐量逐渐被这些新港口或者深圳的盐田蛇口港比下去,事实上黄埔港的港建等费用比较低,所以对于想降低出关成本的企业,会选择黄埔港出货。
(四)广州海运行业现状
金融行业论文范文篇10
关键词:房地产金融;房地产金融风险
随着经济的发展,房地产产业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体系中属于基础性、先导性的行业。房地产产业具有投资规模大、周期长和商品价值大的特点,所以房地产的开发和销售等活动都是在金融部门的支持下进行的,房地产金融是房地产业发展中不可替代的重要支持和保障因素。防范房地产金融风险,不仅是房地产业和房地产金融业稳定和发展的需要,对整个金融业和国民经济的稳定和发展也至关重要。
1房地产金融风险概述
房地产金融风险,指经营房地产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由于决策失误、管理不善或客观环境变化等原因导致其资产、收益或信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就房地产资金融通业务而言,房地产金融风险主要有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系统性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通货膨胀风险和房地产金融中的其它风险。
2我国房地产金融风险现状
2.1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
2.1.1欺诈风险
截止目前,我国人民银行信用体系虽已建立起个人信用评级机制,但还不够完善,只能依据已在册的信用记录状况来进行评定和审核,加上个人收入的不透明和个人征税机制的不尽完善,银行在发放个人贷款时,很难对借款人的资信状况做出正确判断。在这样的情况下,借款人或担保人就很容易采取捏造事实、隐瞒真相等不正当手段,致使贷款人本息受损,加大银行金融风险。如果借款人的个人收入一旦出问题,虽可以通过处置抵押物来获得清偿,但这是在借款人另有住处的前提下才可以强制执行拍卖抵押物以清偿债务,同时加大了执行的难度。此外还有通过虚拟抵押、虚立存款账户或保证金等方式来骗取银行贷款。
2.1.2提前偿还贷款风险
因为金融工具的流动性与收益率之间有一定的关系,提前还款发生后,银行将因此遭受服务成本不能得到补偿、提前收回资金闲置、预期收益减少等三种经济损失风险。2007年12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已经连续六次上调人民币利率,其中五年期的商业贷款利率提高到了7.74%,上调了1.35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提高到5.22%,上调了0.64个百分点。利率对房贷借款人来说是最重要的财务指标,因为它直接影响到借款人的现金流。利率的提高直接增加了房贷借款人的还款数量,有可能使一部分目前有资金闲置的还款人提前还贷,减少利息支出成本,从而使银行面临提前还贷的风险。
2.2房地产企业贷款风险
2.2.1假按揭
因为个人住房贷款比项目开发贷款手续较为简单,利率也比较低,速度快。为了获取开发建设项目的资金,开发商会使用“假按揭”的方法来筹集建设资金。而这些“购房者”往往与开发商有协议在先,约定只“落名”而不负责还款供楼。如果这些房屋有真正的买家时,开发商则要提前向银行还贷,到房管局注销抵押登记后转让给购房者。可是一旦楼盘销售情况欠佳,这些按揭贷款就将成为又一笔房地产不良贷款。即使银行发现有“假按揭”的嫌疑,开发商也总能够拿出各种材料和理由证明个人住房的合理性,或者索性将“假按揭”贷款一次性偿还。这样,房地产的不良贷款的几率会更大。“假按揭”的危害性很大,一方面它使银行信贷资金以流动资金贷款之外的形式诸如房地产行业,诱导大量住房投资资金涌入房地产市场,导致房地产泡沫。另一方面,房地产企业通过这种欺诈行为来获得资金,必然导致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质量恶化,形成房地产金融风险。目前我国的“假按揭”情况比较严重,在北京地区,仅2006年9月份先后就有“盛鑫嘉园”和“立恒名苑”两起假按揭案件曝光,合计涉案金额达2.2亿元。
2.2.2房地产企业财务信息“失真”
按人民银行规定开发企业自有资金达到30%以后才能申请房地产开发贷款。由于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过分依赖银行的信贷资金,为了取得商业银行信贷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往往利用财务手段,制造虚假报表来虚增自有资金的比例。
因为当前商业银行信贷分析的主要内容是基于客户财务报表的财务比率分析,而在实际操作中,银行信贷人员很难判断自有资金是资本金还是借款资金,多头贷款、拆东墙补西墙是开发企业的一贯做法。另外,房地产开发企业超越自身资金实力搞滚动式开发。一旦企业融资渠道不畅,“资金链”断裂,就会造成项目停工,已投入的信贷资金就会遭受毁灭性的损失。
3我国房地产金融风险防范措施
3.1政府要加强对房地产的宏观调控
政府要加强对房地产的宏观调控的前瞻性和科学性,改善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完善调控手段,提高调控能力,促进房地产业健康、稳定、有序的均衡发展,防止大起大落,避免房地产泡沫的产生。为此必须首先加强房地产市场统计工作,完善全国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体系。通过全面、准确、及时地采集房地产发展的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公布,政府可以全面及时、准确的掌握我国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控和指导,以实现对我国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的预警和对房地产投资、消费的引导。其次政府要设计合理、严密的房地产税制,引导土地持有者合理提高土地使用效益,抑制土地的过度投机。比如对土地空(闲)置征税,以鼓励持有人积极投资开发,以刺激土地供给等。
3.2加快住房按揭贷款证券化进程,降低银行按揭贷款风险
随着我国住房商品化加快,个人住房贷款将迅速增加。当到一定规模时,商业银行会面临较大的资金缺口,以及资金来源的短期性与住房贷款资金需求长期性矛盾,这无疑会带来新的金融风险。从国际经验看,一旦经济不景气,呆坏比例容易升高,而实施住房贷款证券化,可以分散该业务面临的金融风险。通过实施住房贷款证券化,使整个住房金融市场与资本市场有机互动,可以扩大商业银行的融资规模,同时还会带来良性的连锁效应,提高银行资产的流动性,降低银行开展住房贷款业务成本。
3.3商业银行自身应加强管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首先商业银行要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分析、预测和监测指标体系,建立和扩大房地产市场信息来源,及时关注各地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变化情况,提高对房地产市场发展形势的分析预测能力;要加强产业政策研究,制定与产业政策相互协调的房地产信贷政策;要加强对房地产行业周期波动的研究,防范市场风险于未然。其次信贷从业人员必须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意识,在调查环节尽职尽责,认真做好贷前调查工作,及时分析信贷业务的客户风险和经营风险,研究信贷风险防范措施。公务员之家
3.4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制度
从今后我国房地产抵押贷款的发展方向来看,住房抵押贷款无疑是发展的重点,在房地产抵押贷款中的比重会不断提高。因此建立和完善我国的个人信用制度,对降低我国房地产抵押贷款风险具有重要的意义。鉴于我国国情和个人信用制度行业的特殊性,目前单靠民间很难在较短时间内培育出比较成熟的个人信用联合征信公司。我国应该走欧美模式二者结合的,采取政府推动、征信公司市场化运作的模式。
近年来我国房地产价格增长过快,房地产投资过热,使得我国政府不得不采取相应的宏观调控措施,目的在于降低不断增加的房地产金融风险,本文只是简要分析了我国房地产金融风险现状和如何进行房地产金融风险的防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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