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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职”陪你】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职辅导员)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经研究决定,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人员25名,本次招聘岗位纳入高校人员总量管理。现将《公告》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3年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职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5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7月5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五)《岗位简介表》(附件1)资格条件中“面向2023年毕业生”的岗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1.2023年毕业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的,取得毕业证书(即学历证书)的时间可放宽至2023年8月31日;其他2023年毕业生,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毕业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在报名截止前已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学历认证的。 3.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在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报名截止前)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截止2023年8月31日)的。 4.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前)的。 (六)《岗位简介表》(附件1)中对招聘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 (七)除本《公告》另有明确规定外,各项招聘资格条件均须于报名截止前具备。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财务审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1月12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4年1月12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报名网址 https://zp.szitu.edu.cn/rsfw/sys/zpglxt/extranet/index.do#/home(仅限PC端访问) (三)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3年7月5日9:00-7月12日16:00。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 (四)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按时提交报名信息及照片(照片要求:近期电子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jpg或者png格式,大小为5MB以下),同时上传以下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 1.身份证、各层次学历学位证、各层次职称证书,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 2.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的还需再提交毕业生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国(境)外毕业人员还须提交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报考人员还需提交劳动(聘用)合同或缴纳社保清单; 报考人员须严格对照招聘岗位条件、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公告规定的,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四、资格初审 (一)资格初审时间 2023年7月5日9:00—7月13日16:00。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及照片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名成功者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可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二)资格初审异议处理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7月5日9:00—7月14日11:00。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年7月5日9:00—7月15日17:00。 (三)核减、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和补报名 本次招聘教职人员岗位设定开考比例为1:2。资格初审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由学校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将由学校通知,选择改报其他岗位或取消报名。补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16日9:00-12:00。 (四)笔试准考证打印 报名成功的人员于2023年7月21日自行到原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五、资格复审和考试 专任教师岗位考试包含笔试+面试+试讲+心理素质测试,专职辅导员岗位考试包含笔试+面试+试讲+心理素质测试,其他岗位考试包含笔试+面试。资格初审结束以后,学校会将具体考试时间、地点、方案公布在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并由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通过短信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 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应按照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考试。 (一)笔试 所有岗位都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笔试时间100分钟,主要考查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学校将组织应聘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考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前在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ujiang.gov.cn/)和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s://www.szitu.edu.cn/)公布。 (三)试讲 专任教师和专职辅导员岗位需要参加试讲,其中专任教师岗位为教学试讲,专职辅导员岗位为班会试讲。 教学试讲:15分钟。考核小组通过应聘人员课堂教学,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教学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班会试讲:15分钟。采用讲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用相关学科知识对大学生进行主题教育和思想引导的能力。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四)面试 所有岗位都参加面试,面试小组围绕专业知识、工作能力、科研学术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价值观、心理素质、抗压能力等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并作出评价意见,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均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考试成绩比例如下: 专任教师岗位:总成绩=笔试*30%+试讲*40%+面试*30%; 专职辅导员岗位:总成绩=笔试*30%+试讲*40%+面试*30%; 其他岗位: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 专任教师和专职辅导员岗位需参加心理测试,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心理测试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考试全部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各项成绩及所占比例计算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时以试讲成绩高的优先;没有试讲成绩的岗位,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优先。各项成绩均相同则组织加试,加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者需在考试当天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和准考证。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2.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公示和聘用 对通过考察和资格复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名单在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ujiang.gov.cn/)和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s://www.szitu.edu.cn/)公示7个工作日。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后(聘用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和资格复查、公示合格者,办理录取和聘用手续。考生录取后,须按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考生在办理聘用报到手续前,应及时将本人档案关系转移至吴江。 新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八、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512-63118788; 监督电话:0512-63119901 九、本《公告》由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1.2023年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职人员岗位简介表 2.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7月4日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人才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江苏省农业农村厅下属事业单位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教学、科研、管理一线工作。 4.年龄要求为: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放宽5岁,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专职辅导员岗位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以上; (2)有1年及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3)有3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主要学生干部是指:班级正、副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院(系)级团委(团总支)、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正部长以上学生干部,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副部长以上学生干部,校级社团(协会)负责人。高校学生干部经历须提供学生干部聘书、聘任文件或院校出具的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学生干部任职年限计算截止到研究生毕业之前。 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应聘专职辅导员岗位的人员在填写报名信息时,须在“学习及工作经历”中注明符合条件的学生干部或工作经历、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 6.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硕士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7.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和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2年5月16日9:00-5月25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5月16日9:00-5月26日16:00; 陈述申辩时间:2022年5月16日9:00-5月27日16:00; 异议处理时间:2022年5月16日9:00-5月27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周末或节假日时间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上传照片、提交报名信息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打印准考证时间将在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s://www.szai.edu.cn/)进行公布。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咨询电话联系。联系电话: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各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2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方式及组织 考试方式:岗位表编号1-10号为试讲、面试;岗位表编号11-13号为笔试、面试。 (一)资格复审 考核前,我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岗位表编号1-10号应聘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有工作经历需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其中岗位表编号9号、10号还需提供党员证明。 2.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或就读学校学生工作处(部)、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须注明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时间),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岗位表编号11-13号应聘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党员证明,有工作经历需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 2.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或就读学校学生工作处(部)、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须注明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时间),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3.主要学生干部或工作经历证明:班级、院(系)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院(系)级党组织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校团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由高校校级人事部门(不含校内其他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出具,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单位党委或党总支(不含单位内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党委或党总支)出具,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二)试讲 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三)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等,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笔试成绩在10个工作日内在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s://www.szai.edu.cn/)公布。 (四)面试 1.岗位表编号1-10号在试讲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照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合格线以上的实际人数确定。岗位表编号11-13号在笔试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合格线以上的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按照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五)总成绩计算办法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岗位表编号1-10号总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岗位表编号11-13号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试讲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工作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考试结束后,在各科目成绩和总成绩均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第一名的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不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五、公示与备案 学校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农业农村厅审核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同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岗位表编号1-10号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岗位表编号11-13号拟聘用人员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专职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未按时取得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者以及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有工作单位的人员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出具原单位同意调出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者; 3.应届毕业生不能按学校公告要求的日期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2-67655032、66098642 联系人:季老师、周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512-67655041 联系人:解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一)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举报电话:025-86263509 (二)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附件: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职辅导员)岗位表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5月12日 附件: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职辅导员)岗位表.xlsx 来源: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2/5/12/art_78506_10447251.html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有关规定,经上级人事部门批准,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长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人才待遇 本次招聘岗位纳入学校人员总量管理。聘用人员依据其业绩能力、学术水平、专业学科紧缺程度,享受学校相关人才引进待遇(购房补贴20-100万元,科研启动费5-30万元,提供2年的租房补贴,特殊人才待遇面议,详情请电话咨询)。聘用人员业绩优秀的,学校可推荐申报各级各类政府人才工程。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7年8月7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称,硕士研究生学历,科研成果丰硕,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7年8月7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本科及以上学历,科研成果丰硕,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即1972年8月7日以后出生)。 (五)户籍不限。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报名人员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财务审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6月30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4年6月3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本公告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不收报名费。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及时公布每期招聘结果、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等情况,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网址: https://zp.szitu.edu.cn/rsfw/sys/zpglxt/extranet/index.do#/home (三)报名材料 1.上传个人2寸免冠照片(5M以下,jpg或png格式)、个人简历、身份证、各层次学历学位证、各层次职称证书,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 2.“2023年毕业生”还需在“学习简历”中上传毕业生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 3.归国留学人员须在“学习简历”中上传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提供本人真实的教学与研究方向、科研项目、科研成果以及其他相关获奖证书等材料(扫描件)。具体要求如下: 论文方面:上传期刊封面、目录、文章全文、封底,目录页用红笔标记出论文位置。中文期刊提供知网等权威平台的收录截图,外文文献则提供相应的检索证明。 项目方面:上传立项批文(可附附件),结项批文或通知截图及附件或结项证书,到账经费证明,并用红笔标明本项目所在位置。若因本人为项目成员,立项及结项证明中无法体现本人名字的,还需提供职能部门出具的本人作为项目成员的相关证明。 著作方面:上传封面、版权页(CIP)、封底、个人承担字数(章节)凭证。 5.报名者须严格对照招聘岗位条件、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公告规定的,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可用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 (四)网上确认 1.学校工作人员收到应聘材料后会及时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进入报名系统查询确认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即报名成功。 2.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考试前将在学校网站公布。 五、资格复审和考试 (一)资格复审 学校将组织应聘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者,取消报名资格。 资格复审以及考试的时间和要求在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另行通知。 (二)考试 考试方式为教学试讲和面试。主要考核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成绩当场公布。在合格分数线以上,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教学试讲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教学试讲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入体检的人选,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后(聘用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ujiang.gov.cn/)和学校网页(https://www.szitu.edu.cn/)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取和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聘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在办理聘用报到手续前,应及时将本人档案关系转移至吴江。 新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八、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实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512-63118788; 监督电话:0512-63119901 九、本公告由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简介表 附件2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8月7日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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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http://www.formosha.com/post/21673.html发布于:2026-03-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