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18年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黔食药监办发〔2018〕5号)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加强对我省农村自办宴席的食品安全备案监督指导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导读目录:
1、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梧食药监药〔2018〕4号)
2、武宁县食药监局2014年工作要点
3、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18年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黔食药监办发〔2018〕5号)
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岑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机关有关科室,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
现将《2018年全市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22日
2018年全市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18年全市药品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决贯彻落实全国药品监管工作会议和全区、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的要求,严查、严防“五个方面”问题,严格落实“七个必须坚持”。以“保安全”为目标,以“预防、发现和控制风险”为核心,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重大药品安全事件的底线。以检查为中心,综合应用现场检查、监督抽验、监测评价等手段,聚焦问题,防范风险,继续深入开展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督促企业落实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不断提高监管效能,确保公众用药安全有效。
一、继续开展突出问题的专项检查,整顿和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
按照“市局统筹督导,属地监管”的原则,扎实开展药品生产、流通领域各项专项整治。
(一)药品生产环节:加强以品种为主线的日常监管、跟踪检查、飞行检查力度。开展中药饮片的质量提高、中药提取物的合法来源、注射剂(特别是中药注射剂)、特有辅料使用等专项检查。加强对药品生产委托检验真实性及数据可靠性的检查,坚决遏制药品生产数据造假行为。
(二)药品流通环节:部署对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零售企业开展跟踪检查、飞行检查。将中药饮片、特殊管理药品、疫苗、血液制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作为重点品种,加大检查力度。重点打击药品经营企业从非法渠道采购药品、出租、出借许可证、挂靠走票、货帐票证款不一致等违法行为。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执行“两票制”的监督,督促药品经营企业持续合规经营。
二、坚持预防为主、严控风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一)积极配合做好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相关工作部署,及时指导督促企业主动参加评价工作。
(二)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在对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经营企业、零售连锁企业总部及医疗机构制剂室100%进行检查的基础上,对重点品种(高风险药品、特殊管理药品、基本药物、价格明显偏低品种等)、重点企业(重点品种生产企业、日常监管和产品抽验存在问题多的企业、不良反应监测问题产品生产企业、被举报投诉企业等)、重点环节(原辅料的购进使用、中药前处理和提取、生产工艺、质量控制等)、易出现问题的节点(低限投料、偷工减料、使用假劣原辅料、化工原料代替原料药、中药材掺假使假、非法中药提取等),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
(三)加大对各类现场检查、抽验、监测、稽查、投诉举报等数据信息的综合分析、评判和应用,预测和防范风险,消除安全隐患,指导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对有举报质量问题或违法违规的企业,要100%进行现场检查核实,防控药品质量风险。
(四)加强对企业实施药品GMP、GSP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企业质量保证体系的持续有效、持续改进。做好跟踪检查和飞行检查企业整改情况的复查工作,督促企业“举一反三”,整改到位。对检查中发现严重不符合药品GMP、GSP的企业,坚决提请收回其药品GMP、GSP证书。
(五)强化现场检查抽检工作。药品生产现场检查时至少要对正在生产的1个品种进行动态检查,并抽查该品种至少1批次的批生产记录;药品经营现场检查时至少要抽查1个重点品种进行全环节的检查,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和检查台帐。对高风险品种、特殊药品、有不合格记录等的品种进行抽样检验。
(六)加强检查与稽查的衔接。把检查记录和证据采集集合起来,把检查与查案结合起来,在检查发现有重大问题时要主动与稽查部门衔接,在检查抽检过程中,必要时提前请稽查部门介入,严格履行程序,做好取证和固定证据工作,防止证据灭失。坚持预防为主,从严处理原则,探索风险提示、警告信、移送稽查等处理措施。
(七)开展疫苗接种单位检查,突出全过程冷链管理,确保疫苗使用质量安全。
(八)继续加大对城乡接合部内药店和诊所经营使用的药品质量监管力度。严厉查处销售、使用假劣药品、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农村药品市场稳定。
(九)继续加强对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连锁门店)的市场巡查,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终止妊娠药品、蛋白同化制剂及肽类激素药品等行为。
三、切实履行特殊管理药品监管和禁毒工作职责,进一步规范特殊管理药品生产经营秩序
对辖区内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原料生产复方制剂的普通药品生产企业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监管巡查;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批发企业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监管巡查;对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企业、医疗用毒性药品批发企业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监管巡查;对使用特殊药品的教学科研单位至少每年进行两次监管巡查。强化渠道安全,防止流入非法渠道。
四、切实提高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质量
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建设,着力提高报告质量。强化监测预警,及时处置疑似聚集性不良事件。推进药品生产企业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工作。2018年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表任务指标为580例/百万人口,其中新的、严重的病倒报告数应占总数28%,县(区)报告覆盖率应达90%;药品安全定期更新报告比例不低于30%;做好药物滥用调查工作。
五、继续开展药品生产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
完善药品生产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继续对全市原料药、制剂、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及医用氧生产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定。探索综合运用药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定结果手段,采取必要的针对性监管措施,促进企业真正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逐步构建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六、加强监管队伍建设
加强基层药品监管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发现问题、消除隐患、防范风险的能力。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2014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群众路线为指导,紧紧围绕“致力绿色崛起,建设幸福武宁”这个中心,紧扣“确保食品药品安全,推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两个主题,突出“大宣传、大体系、大监管、大稽查、大服务、好队伍”六个重点,实现“不发生食品药品重大安全事故、生物医药产业大发展、争得应有地位”三个目标,以开明诚信的胸怀、务实创新的作风、担当奋进的气魄、扎实工作、合力共为,为食品药品监管局面实现跨越、追求卓越而不懈努力。
一、围绕大局,全力服务中心主动作为。
1、切实抓好机构改革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战略思想,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即将全面启动,我们将牢牢把握机遇,按照省、市、县的统一部署,坚定不移地推进机构改革。
①积极做好准备工作。积极主动,不等不靠,深入调研,科学谋划,提前做好机构改革相关工作准备,特别是要以这次机构改革为契机,对当前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分析,为建立科学高效的食品药品市场监管机制在机构、编制、职能设定上为县委、县政府提供积极可行的意见建议。
②认真抓好过渡工作。强化责任意识,明确工作重点,特别要认真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机构改革期间人心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主动加强与工商、质监等市场监管部门的联系协调,防止出现监管“空档”,确保监管工作协调有序,平稳过渡。
2、切实抓好项目服务工作
按照县十三次党代会“致力绿色崛起,建设幸福武宁”的总体部署,全力支持“三区互动”,服务“六大产业”,为决战工业500亿,建设宜业、宜居、宜游的养生城市担当作为。
①认真做好房屋征收工作。按照县项目建设指挥部的统一安排部署,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切实遵循依法征收原则,充分挖掘人脉资源,以情感化,不折不扣完成城西二期棚户区36户居民房屋征收工作。
②大力推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围绕我县全力打造“省级生物医药产业园、中国中医药养生基地、全国药用胶囊生产基地”的产业发展目标,充分利用监管部门在政策、信息、技术方面的优势,积极挖掘自身潜能,大力开展产业招商,切实加大企业帮扶力度,为我县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在项目审许、政策支持、资金投入上主动作为,确保我县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取得实质性成果。
3、切实抓好示范县创建工作
以创建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为契机,围绕“夯基础、建机制、创特色、造氛围”的创建要求,着力建设农村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诚信体系、风险防控体系、社会共治体系”四大体系,构建“基层组织网络、安全监管网络”两大网络,强化“技术支撑水平,监管执法水平”两大能力,努力开创我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新局面。
二、突出重点,致力科学务实提升效能。
(一)营造大宣传氛围
突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基础地位,抓住当前食品药品安全舆论环境明显改善的有利契机,主动对接媒体,积极回应社会,统筹谋划,突出重点,完善机制,上下联动,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积极作用,全面优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社会环境。
1、强化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通过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建立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型发布平台,编印宣传手册、传单和举办“四品一械”从业人员培训班等方式,依托“食品安全宣传周”、“药品安全宣传月”等活动载体,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广覆盖的轮番式、轰炸式宣传,努力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的社会知晓率和普及率。
2、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发言人制度。强化舆情监测,掌握舆论引导的主动权,针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等突出问题及突发性事件,及时主动发布权威信息,提高舆论导向的实效性,积极引导社会公众理性认知。
3、加强工作信息动态宣传和典型宣传。坚持办事程序、行政许可等工作静态信息的常态化公示宣传;及时向社会发布重要工作动态信息,特别是行政审批结果及日常工作中的新做法、新经验和新成果;定期在电视、报纸上公布企业诚信信息和“黑名单”,严惩失信行为,提振社会信心;适时公布典型案例,达到查处一个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
(二)推进大体系建设
高度重视大体系建设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支撑作用,以大体系的完善提高监管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1、推进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①加强食品药品快检室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建设。按照“编制人员到位、经费设备满足”的要求,加强快检室和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的建设。7月份快检室全面建成达标投入使用。全年完成药品快检150批以上,食品快检200批以上,保健品和化妆品30批以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260例以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56例以上,特别突出“新的严重的”监测报告,确保达到30%以上。
②加强信息平台建设。围绕“两建两完善”目标,着力建好食品药品行政许可服务管理数据平台和数字稽查两个监管平台,进一步完善药品远程监管平台和食品安全公共服务平台。努力建成延伸至乡(镇)、村(居)的工作信息数字平台。
③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按照科学执法、文明执法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投入完善执法装备,特别是执法记录仪、摄影摄像仪等执法痕迹留存装备和保障信息畅通的工作数据装备,全面满足监管执法的现实需要。
2、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①切实加强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量化分级管理评定办法,按照“五公示”原则落实量化等级公示制度,引导公众安全消费。量化分级管理率100%,按量化分级管理要求,分类监管频次到位率100%。
②建立质量诚信“黑名单”制度。制定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和质量诚信“黑名单”实施办法,落实“黑名单”社会公示制度,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提高生产经营者履行安全责任的自觉性。
3、推进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①强化风险预警。以风险监测、统计分析等为基础,加强安全风险的分析研究;依托基层信息员和不良反应监测员队伍,建立舆情信息采集机制,为决策部署和日常监管提供风险舆情预警服务。
②强化监督抽检力度。充分发挥技术抽检对监管执法的支撑作用,突出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大活动,科学安排开展监督抽检工作,主动排查安全隐患。
③强化应急管理。突出事故预防、应急处置和服务保障三个重点,提升监测预警、快速反应、统筹协调、舆情引导四项能力,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专职人员,加强全员培训。修订完善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突发事件监测预警、重大信息直报、安全隐患整改督查等制度,加快构建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新格局。
4、推进社会共治体系建设。
①推进保障体系建设。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守本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和“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主体、社会参与”要求,全面落实“三级责任、四大监督”的责任保障机制和的监管保障机制。
②开展“执法开放日”活动。适时邀请媒体记者,“两代表一委员”和社会志愿者参与日常监管和专项执法活动,大力鼓励社会参与,提高公众知情权。
③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投诉举报受理中心和信访接待中心建设,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落实有奖举报和限时受理办结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构建大监管网络
高度重视科学监管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的保障作用,以构建大监管网络。促进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上水平,切实降低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1、注重广度抓覆盖。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切实加强乡镇协管站和村(居)信息员队伍建设,建立覆盖城乡的监管队伍,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盖边沉底的监管网络,积极探索网络监管新手段、新办法,全面消除监管区域的“盲区”,监管领域的“盲点”,确保全县范围内“四品一械”的监管覆盖率100%。
2、注重深度抓延伸。坚持科学监管导向,不断创新监管手段,按照量化分级管理要求进行分类监管,确保监管频次不缺失。依托技术支撑体系,扩大抽检范围,加密抽检频次,提高监管的科学水平。
3、注重难度抓突破。针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等突出问题,围绕重点领域、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适时开展重点整治和专项检查,特别抓好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学校及学校周边和“五小”领域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突出抓好小餐饮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和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继续抓好保健食品“打四非”、药品“两打两建”、药品虚假违法广告等专项整治。坚持打建结合,注重制度建设,做到每次专项行动解决一类问题,形成长效机制,积极探索质量溯源追责的新办法、新路径,加大追查力度,从源头上遏制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四)打造大稽查格局
围绕“大稽查、查大案、办典型案”的要求,切实加大稽查办案力度,特别突出敏感区域、重点问题的案件查办,不断提高稽查办案的社会震慑力,有效减少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发生,确保全年查办“四品一械”大案、有社会影响的典型案5起以上。
1、常态监管抓稽查。始终把稽查办案贯穿于监管工作的全过程。坚持问题导向,在日常监管、专项检查、监督抽检中不放过一条线索,不漏过一个疑点,以问题查清为目标,加大稽查力度。
2、上下联动抓稽查。积极加强与省、市主管局的联系,密切与周边县(市、区)局的沟通,重大案源案情主动报告,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积极争取最大的行业支持。
3、部门协同抓稽查。切实加强与公安、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争取建立食品药品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行业优势,特别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形成食品药品稽查办案的强大合力,依法打击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
4、社会监督抓稽查。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完善投诉举报奖励激励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强大力量,拓展案件线索来源,提高稽查办案的社会效益。
(五)提升大服务水平
紧紧围绕全面建设服务型机关的要求,坚持把提升服务水平作为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必然要求,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进一步转变职能,改进作风,着眼本职,放眼全局,以服务促监管,以服务促发展。切实简化行政审批程序,着力解决当前我县社会反映强烈的餐饮服务许可中规划、城管、环保等前置许可过多,程序繁琐的突出问题,注重事前指导、事中监督认真把好药品零售企业初审关,配合做好药品零售经营企业许可证书发放和GSP认证工作。积极创造条件依法简化审批程序,成立行政许可服务股,完善规范授权许可,全面推行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结、一条龙服务的办事流程,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和群众满意率。
(六)加强好队伍建设
高度重视建设一支“高素质、过得硬”的监管队伍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的保障作用,不断强化能力和作风建设,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
1、强化教育培训。按照“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的要求,坚持“请进来”与“送出去”相结合的原则,制定学习培训实施方案,完善中心组学习、业务骨干轮流讲学、业务人员培训规范、激励约束、考核考评等制度,充分发挥“请名师进来,送骨干出去学”的积极作用,大力支持鼓励干职工在职学习、跟班学习,不断增强干职工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实现学习教育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切实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2、严格考评考核。建立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创新考评考核的方法和手段,科学运用考评考核结果评先推优,真正做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奖能罚庸,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干事激情。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按照“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要求,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切实增强制度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特别强化对审评审批、监管执法、认证检查等权力运行关键环节、重点部位的制度制约,确保权力运行规范;切实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对各类违法违纪行为不姑息、不纵容,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切实维护法律和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合力共为,努力争得应有地位塑造形象。
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不断深化“提精神、拼服务;提素质、拼形象;提效率、拼作为”的“三提三拼”活动,进一步将“以群众满意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的理念植根于全局上下,大力倡导“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文化,积极培育“团队精神、担当精神、比拼精神、向上精神、法治精神”,不断提升科学监管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着力塑造“为民、务实、清廉”的社会形象。按照“不发生大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和“一年打基础、两年有变化、三年进入全县、全市先进行列、五年进入全省先进行列”的目标要求,团结奋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合力共为,为努力争得群众满意、组织认可、社会认同的应有地位而不懈努力。 各市(州)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贵安新区、仁怀市、威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贵州省2018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3月1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贵州省2018年餐饮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2018年餐饮食品监管工作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针,按照“四个最严”要求,深化餐饮服务食品监管体系建设,提高餐饮业水平,根据全国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总体要求,提出我省餐饮服务食品监管工作要点。
强化制度建设
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时将总局和省政府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制度贯彻落实到基层;研究制订餐饮服务食品监管巡查制度;及时完善餐饮许可和备案制度。
二、全面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
要将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有力抓手。按照六个“严”的要求,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严格制度建设和从业人员管理、设施设备维护管理,严把原辅料购进质量安全关、餐饮加工制作关、餐饮具清洗消毒关和环境卫生控制关,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逐步实现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抽查考核,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认真落实进货查验以及查验记录、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等制度。强化对餐饮服务提供者的日常监督检查,将监督检查和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量化分级管理和明厨亮灶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依法依规加强小餐饮,探索完善小饭桌和家庭托餐等许可或备案等记管理,逐步实现餐饮业许可全覆盖。要指导民政部门做好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同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和配合,加强对涉旅、涉校等重点区域的综合治理,创建食品安全放心窗口服务单位。
三、继续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创建工作和“明厨亮灶”工程建设
继续把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和“明厨亮灶”工程作为“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之食之放心的重点。以旅游景区、农家乐和游客接待量大的酒店宾馆等为重点区域,按照“边探索、边创建、边总结、边提高、边示范、边带动”的思路,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和“明厨亮灶”工程创建,提升“明厨亮灶”覆盖面。积极创新、总结经验、以点带面、整体提高。每个市州启动创建1个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建成1至5个示范景区(街、乡镇),重点打造1-5个明厨亮灶样板,通过示范创建,以点带面,全面提升监管效能,强化社会共治。
四、持续深入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一)抓好重点环节餐饮服务食品监管。在强化日常监管的同时,研判本辖区餐饮食品安全形势,以旅游景区、公路服务区、铁汽运输航站周边、农村食品安全和游客接待量大的酒店宾馆等为重点区域,以肉品类、食用油、面制品和火锅底料等为重点品种,以“春节”“十一”“中秋”“元旦”等旅游高峰期、节假日为重点时段,重点对许可管理、信息公示、制度人员管理、环境卫生、原料控制、加工制作过程、餐饮具清洗消毒等方面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加强各环节、各领域之间在信息互通、联合执法、隐患排查、事故处置、行政司法衔接、打击犯罪等方面合作,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持续深入地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立案查处,确保有案必查、违法必究。
(二)抓好重要食品的监管。继续加强抽检监测工作,对抽检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及时进行风险预警,对问题食品追踪溯源,一查到底,严厉查处,切实维护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正常秩序。通过强化监督检查抽检和开展牛百叶非法添加氢氧化钠、双氧水,海参、鸭血非法添加甲醛,小龙虾清洗非法使用“洗虾粉”等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一非两超”问题的监督检查和重点品种的专项整治,使非法生产经营食品及“一非两超”行为得到有效控制,大案要案得到及时查处。
(三)抓好学校、幼儿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结合《学生集中用餐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出台,持续开展春秋季开学前学校和幼儿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联合教育部门,强化对学校、幼儿园的食品安全监管,督促学校、幼儿园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四)抓好餐饮服务提供者禁用亚硝酸盐、加强醇基燃料管理工作。要按照总局《关于餐饮服务提供者禁用亚硝酸盐、加强醇基燃料管理的公告》(2018第18号)提出的要求,严禁餐饮服务提供者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严防将亚硝酸盐误作食盐使用加工食品;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严格对甲醇、丙醇等规范管理,防止作为白酒误饮。
五、深入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和信息公示
2018年继续对全省持证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实行动态管理。对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等级评定和公示要全覆盖,实施评级、升级、降级相结合的动态管理模式,确保辖区内持证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达到96%以上,其中,95%的中型以上餐馆、学校(含幼儿园)食堂和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等级达到良好以上;充分利用各种信息平台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等级结果信息公示,加大对量化分级宣传力度,实现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着力于餐饮消费者关注量化等级,主动“寻找笑脸”就餐,餐饮服务提供者重视量化等级、自觉自律提升等级的成效,促进理性消费。
六、抓好网络餐饮服务监管
要认真贯彻执行《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督促网络第三方平台切实落实入网经营者资质审查等义务,加强网络订餐的监管。继续开展分享经济领域网络餐饮服务专项治理工作,对第三方平台实施网上巡查,强化第三方平台和餐饮经营者诚信自律意识。
七、加强农村集体聚餐规范备案指导
要按照总局扎实实施农村食品安全治理。认真落实《贵州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指导管理办法》,加强对我省农村自办宴席的食品安全备案监督指导,提高农民和乡村流动厨师食品安全意识和知识水平,逐步实行乡村流动厨师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制度。规范我省农村集体聚餐行为,支持鼓励发展农村集体聚餐餐饮服务公司和农村家宴中心,发挥食品信息员的作用,完善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切实保障农村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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