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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1、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遴选技能人才评价机构开展技能评价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报告由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而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hh.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公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电话:0873-3734329)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坚持把就业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落实各项稳岗惠企政策,提升劳动力转移就业水平,着力构建覆盖全民、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结合2021年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点工作任务,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强化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切实增强红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政务公开工作。 (一)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围绕人社中心工作,针对公众关注的民生问题,积极规范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信息公开内容覆盖我局各方面工作,特别是在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政府信息和政策文件,落实专人负责政府网站公开信息的发布及更新工作,不断推进人社部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增强公开实效,最大限度地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2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48条。其中,在州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部门动态、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六稳”“六保”专栏56条。在红河州人才网更新人社动态395条,微信公众平台更新197条,主要包括人社工作动态、政策文件、重大会议、重大活动等。所有信息择优推荐至州人民政府网站、省人社厅、中国劳动保障报、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杂志、《红河日报》等省、州媒体。 (二)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围绕“公正、公平、便民”的工作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流程,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以统一规范的答复格式,标准化答复文书,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2021年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已办结。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面对公众提出的各类信息公开诉求,积极沟通对接,加强解释说明,做好有关咨询答疑和申请指引工作,有效化解负面情绪,架构起申请群众与行政机关的沟通互动桥梁,切实提升管理依申请公开水平。全年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健全组织机构,推进制度建设,严格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可公开信息发布格式等需进一步规范化。二是自查整改工作较为薄弱。通过日常监测与自查发现,部分目录内容发布不够规范,不够及时。三是时效需进一步提高,个别涉及上报审批原因,信息更新不够及时。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持续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更加注重需求导向,不断提高公开的“含金量”。一是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加强对重大政策决策背景、事实依据、研判过程等解读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增强政策解读工作的自觉性,切实把人社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抓出成效。二是强化内容管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难点问题。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选择民众关注度高的信息作为突破口,特别是群众最关心的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居民增收、劳动关系等。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继续强化信息内容更新。三是增强工作主动性。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重点使用好报纸、网络、手机APP等媒介,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及时、全面公开和更新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全面、规范开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使群众知晓、支持并参与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中来,进一步拓展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新局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24日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技能云南”行动的意见》(云政发〔2021〕28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遴选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办通〔2021〕18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规范化的通知》(云人社通〔2022〕50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红河州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加强评价机构管理,提高评价质量,经研究,决定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技能人才评价机构中遴选符合红河州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实际、社会公认度高、信誉度好、评价规范、成绩显著、注重公益的技能人才评价机构,承担红河州技能人才评价工作。 一、工作原则 以提高评价质量为目标,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资料评审、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遴选。 二、遴选对象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鉴定所及技工院校。 三、申报条件 (一)符合以下两类条件之一: 1、技能评价。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通过,具有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资质(备案号以S开头),且在备案有效期内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州外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异地开展评价工作,需在红河州辖区内设立站点后,方可在州内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2、专项能力考核。设有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或考核鉴定点,稳定开展专项能力考核3年以上,并在“云南技能人才评价服务平台”备案通过,具备相应专项工种考核资质。 (二)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能为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提供稳定的经费保障。 (三)具有完善的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质量管理措施,积极接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管。 (四)社会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 (五)2023年以前,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评价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若出现报名资格审核批量违规、考试组织不严谨、大面积作弊、乱收费等违纪违规行为的,禁止纳入红河州遴选范围。 四、遴选方式及程序 (一)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技能人才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交相关材料(按顺序装订纸质版和电子版)到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并对其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逾期不再受理。提交材料如下: 1.《红河州技能人才评价机构遴选申报表》(见附件3); 2.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公布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机构信息(附件4); 3.信用报告或诚信承诺书(见附件5) 4.历史社会培训评价经历及规模的相关证明材料; 5.场地设施设备等资产有效证明文件; (二)组织评审。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领导小组对提交材料进行评审,评审总分为100分,评分低于70分的不纳入。 (三)公告公示。通过评审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专项能力考核机构目录清单将在“红河人才网”网站或“红河人社”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四)实施认定。公示期结束后,公示无异议的技能人才社会评价组织、专项能力考核机构可在红河州范围内开展技能人才评价活动,自觉接受评价属地人社部门的监督管理。技能人才评价实行落地监管,评价机构到各县市开展评价工作时,严格执行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加强评价对象申报条件审核,不断提升评价质量。 五、相关事项 (一)严格落实“考培分离”要求,随机抽取评价考核机构,在红河州辖区内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前,需提前7天向所在地县市级人社部门提交《红河州职业技能鉴定、技能等级认定计划备案表》(见附件6)。 (二)在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中,若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由所在地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在红河州辖区内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资格,情节特别严重的,报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取消其技能人才评价备案。 (三)根据红河州产业布局、企业需求、社会需要和职业培训需求,还需增加评价机构,经领导小组确认后,另行选取。 (四)本次遴选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联系人及电话:杨继荣、张娅 0873-3791677、3737995(传真),电子邮箱:16731905@qq.com。 附件: 附件1 红河州技能人才评价机构遴选标准.docx 附件2 红河州技能人才评价机构评审评分细则.docx 附件3 红河州技能人才评价机构遴选申报表.docx 附件4 评价机构信息与认定范围清单.docx 附件5 红河州技能人才评价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6 红河州技能人才评价计划备案表.xlsx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24日 声明: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红河人才网(www.hhzrc.cn) 尊敬的用人单位、广大求职者: 为深入贯彻州委、州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决策部署,搭建高校毕业生求职和用人单位招聘对接通道,促进我州高校毕业生就业,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于2022年2月18日至3月18日举办“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春季人才网络招聘会”,现将招聘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春季人才网络招聘会 二、主办单位 主办单位: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单位:红河州人才市场 三、活动平台 (一)红河人才网,网址:https://www.hhzrc.cn。 (二)红河州人才市场官方微信公众号。 (三)红河州人才市场官方抖音号。 (四)活动专区:https://www.hhzrc.cn/Plus/Index/SinglePage/index/id/30 四、活动时间 2022年2月18日至3月18日。 五、参会对象 (一)单位 急需补充各类人才的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国有企业(集团)、外资企业(集团)、民营企业(集团)、医院、学校、金融机构、其他社会组织及民办非企业机构等。 (二)求职个人 2022届高校毕业生及往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各广大求职者。 (三)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六、参会方式 为个人求职、企业发布信息均提供免费服务。 (一)用人单位参会方式:在红河人才网免费发布招聘简章及办理红河人才网网络会员。 1.所需材料(电子扫描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经办人或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发布招聘简章的用人单位需提交招聘简章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电子文档。 2.办理方式 (1)材料提交:将所需材料电子扫描件发送至邮箱hhzrcsc@163.com,由红河州人才市场进行材料审核。 (2)注册企业会员:在红河人才网www.hhzrc.cn(首页左上角)、“红河州人才市场”微信公众号(任选其一)进行企业会员注册。 (3)填写企业信息:企业注册成功后,完整填写“企业基本信息”。 (4)开通会员:由红河州人才市场开通会员后,企业即可登录会员中心在半年内自行发布招聘岗位50个,查看简历联系方式800份。 (5)由红河州人才市场工作人员在红河人才网发布招聘简章。 (二)个人求职参会方式 1.登录“红河人才网www.hhzrc.cn”或关注“红河州人才市场”微信公众号。 2.注册个人账号,完善个人简历,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3.查找岗位:运用“红河人才网”、“红河州人才市场”微信公众号的职位搜索引擎查找合适岗位。 4.求职人员可在红河人才网“企业招聘”页面搜索岗位信息,或在网站首页的“招考招聘”、“基层项目”、“编外用工”、“民企招聘”、“国企招聘”、“打工超市”、“就业见习”版块中查看各用人单位的招聘公告及公示信息。 5.简历投递:网络投递简历或电话联系招聘方。 七、服务内容 (一)参会单位 用人单位可以免费参加。 (二)参会个人 求职个人可以免费参加。 1.在网络招聘会期间可免费享受查阅招聘信息和向意向职位投递简历服务,其中个人简历完善后还可同步在红河人才网发布个人求职,个人简历同时进入红河州人才市场人才储备库。 2.可查阅最新创业就业政策、引才政策。 八、服务咨询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0873-3734501(传真) 电子邮箱:hhzrcsc@163.com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18日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春季人才网络招聘会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急需补充各类人才的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国有企业(集团)、外资企业(集团)、民营企业(集团)、医院、学校、金融机构、其他社会组织及民办非企业机构等、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春季人才网络招聘会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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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http://www.formosha.com/post/26959.html发布于:2026-06-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