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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鞍山市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2022年成人高考将于11月5日至6日举行。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我市2022年成人高考工作安全平稳顺利实施,依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和《辽宁省2022年成人高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要求,鞍山市招考办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做好应试相关准备及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 一、考前准备 1.提前返回考点所在地。考生须到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并及时关注鞍山市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自查和个人防护工作。 考生须按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建议不迟于考前7天)返回考点所在地,避免因疫情原因影响参加考试,具体防疫要求以鞍山市疫情防控部门要求为准。 2.做好健康状况监测。考生须于2022年10月26日至27日登录《辽宁省成人高考健康状况监测和旅居轨迹监测》系统,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有关内容。 考前7天起至考前1天,考生须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尽量避免去中、高风险地区和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并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见附件)。 3.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须提供有资质的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每科开考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即从考生进入考点时间计算,倒推48小时,以采样时间为准,纸质或电子均可,要求能明确显示核酸检测的时间和地点)。 考前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考前7天内有鞍山市域外(考点城市以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前了解鞍山市疫情防控(包括核酸检测)要求,在符合鞍山市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参加考试。考生不得以参加考试为由拒绝执行属地防疫措施。 鞍山市目前疫情防控要求:所有域外来(返)鞍人员须提前48小时通过登录“易鞍码”微信小程序或拨打“12345”热线进行主动报备。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鞍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7天内有中低风险区旅居史、7天内来自疫情发生地所在县区的来(返)鞍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域外常态化防控区域来(返)鞍人员实行“5天5检+居家健康监测”,并同步做好“一防护、三个不”(做好个人防护,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密闭公共场所)。 4.提前申领“辽事通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考生应于考前7天完成“辽事通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申领(微信小程序或“辽事通”“通信大数据行程卡”APP),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和自主健康监测。因个人申报有误等原因导致健康码异常的考生,可根据健康码用码须知相关提示,向鞍山市申报转码,并提供必要的佐证资料,经过逐级审核后,报国家健康码平台转码。 5.备足考前入场检查所需时间。考生参加考试,除了考务管理原有的身份验证、安检等要求外,考点还要对每位考生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和《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为确保准时参加考试,考生需安排好前往考点的时间和路线,尽量提前到达考点。 6. 注重赴考点路途的疫情防护。考生赴考点出行时需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手套、纸巾、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护物资。考生如乘坐私家车、步行、骑自行车赴考点,考生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途中是否佩戴口罩。考生如乘坐出租车或网约车赴考点,尽量提前预约车辆,乘坐时要在后排落座并全程佩戴口罩,下车后应及时做好手卫生。考生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点,应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卫生。途中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考生如乘坐班车赴考点,宜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开窗通风、分散就座,途中避免在车上饮食和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下车后做好手卫生。 二、入场检查 1. 考生入场考试必备材料。考生进入考点、考场参加成人高考必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辽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无异常、每科开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各考点学校在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进入考点的入口处设体温检测点。考生要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否则不得参加考试。如发现体温异常(≥37.3℃),需现场进行体温复测。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之后考点若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考生需接受测量。考前考生身体状况异常和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须接受疾控和医疗机构的专业评估,服从教育行政部门、招考办依据专业评估建议作出的相关安排。综合研判评估不具备正常参加考试条件的,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在隔离考场或特殊考场参加考试。 3.佩戴口罩参加考试。考生进入考点时需规范佩戴口罩,考试期间除进行身份识别以外,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 4. 保持安全距离。考生进入考点报到后不得随意离开,须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分散进入考点和考场,进入考点、考场及离场时均须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不得参与任何聚集性活动。考试结束时,考生须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错峰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不得在考点内滞留。 三、应试要求 1.考生须及时关注鞍山市疫情防控要求和“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做好疫情自查和个人防护工作,并在考试期间服从工作人员的疫情检查和管理。凡考生未按规定要求,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2.考生对《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辽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核酸检测报告、诊断证明等的真实性负责,自愿承担因不实行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不得隐瞒本人健康状况和旅居行程,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鞍山市教育局官网和鞍山招考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最新考试动态以及鞍山市疫情防控动态调整,合理安排行程,务必按照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考试准备并参加考试。 鞍山市招考办咨询电话:0412-2663010 联系人:温鑫 联系电话:0412-2663010, 手机:13124121224 附件:鞍山市2022年成人高考防疫须知附件 鞍山市招考办 2022年10月27日 根据辽宁省关于做好2022年下半年辽宁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2022年下半年鞍山市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时间: 9月2日0时-9月5日24时。 二、考试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居住证在辽宁省内的中国公民,或省内全日制普通院校在读的大学生,国民教育系列的成人高校毕业生、自考毕业生(不含在读生)申请幼儿园、小学、 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文件精神,符合免试认定改革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可通过参加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认定本学科教师资格;也可自愿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考生可向就读学校咨询相关政策,并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报考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一经审核确认并完成缴费,概不退费。 三、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在校最后一学年的专科学历学生(以下简称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均可报考。 四、报名相关规定和要求 (一)网上注册报名。考生在2022年9月2日0时-9月5日24时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此次新增报名注册核验考生手机号要求。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需要先接收短信验证码。如考生手机收不到验证码,可以拨打短信服务热线寻求帮助(400-7797-255),报名注册开放日期为8月26日。 (二)网上审核。考生信息只在网上审核,不组织现场确认。考生等待市招考办在48小时内完成网上审核。审核时如发现信息有误,由审核单位退回,考生须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更改,重新上报进行确认、审核。如多次未通过审核且原因不明,可电话咨询市招考办。联系电话:0412-2663006 (二)信息更正。如考生本人发现填报基础信息(不包含报考科目)有误,且已审核通过的考生,需要更改信息时,由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明或毕业证书原件,在2022年9月5日15:30前到市招考办现场更改,市招考办留存复印件,同时打印更改信息表,由考生本人签字。信息更正须先拨打电话预约,电话:0412-2663006。 (三)考试缴费。考生按规定在网上缴纳笔试考试费,缴纳考试费的时间为:2022年9月2日-9月8日。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60元/科人。报名时未缴纳考试费用的考生,视为报名无效。 (四)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022年10月25日—10月29日在网上下载并打印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五)特别提示。考生须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不要换手机号码。 (六)容量限制。当考区报名人数达到考区最大容量时,该考区将关闭报名通道,当审核通过并缴费完成才视为报名成功。 (七)防疫要求。根据我省新冠疫情发展情况,考试前将会在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发布具体的防疫公告,考生须随时关注并按照要求参加考试,考生因未执行有关防疫规定,影响参加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其他具体报考信息请登录鞍山教育网查询(jyj.anshan.gov.cn)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等规定,结合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实际需要,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实行现场签约、自主聘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省属重点师范类院校、“双一流”建设高校及THE世界排名前200强高校2023年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8日(含)至2004年12月8日(含)期间出生); 省属重点师范类院校、“双一流”建设高校及THE世界排名前200强高校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12月8日(含)至2004年12月8日(含)期间出生);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七)考生需取得任教学科和学段符合报名岗位相应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八)考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1日前,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经取得的学历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定向生(定向辽宁除外)、委培生及在职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均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计划 鞍山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共招聘24名教师,鞍山市千山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共招聘9名教师,具体计划详见《鞍山市教育局面向2023届毕业生校园招聘(第二批)岗位信息表》、《千山区教育局面向2023届毕业生校园招聘(第二批)岗位信息表》(详见附件1)。 四、招聘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8日(星期四)至2022年12月13日(星期二)中午12:00时。 2、本次招聘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报名期间,审核人员通过邮箱对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进行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24小时内通过邮件反馈初审意见。报考人员可通过提交报名材料的邮箱查询审查结果。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可改报其他岗位。考生可通过公布的咨询电话咨询。 报名邮箱:asjyjzp@163.com; 鞍山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412-2698031(张老师); 鞍山市千山区教育局咨询电话:18104123006(杨老师); 工作日咨询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 13:00-16:00。 3、报名资格审查材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2,照片处需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本人签字处必须手签);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电子版; (3)本人《个人简历》(须提供应聘者自然情况,个人荣誉和社会实践经验等相关材料); (4)加盖学校、院系公章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推荐表》(表内要准确注明考生专业名称); (5)加盖院系公章的成绩单一份; (6)2023年应届研究生提供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扫描电子版; (7)考生如已取得教师资格证,将教师资格证原件扫描电子版,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考生不需上传此项。 以上材料需报考人员提供PDF格式电子扫描件(《报名登记表》需同时上传Word版),形成的图片要清晰、完整,所有电子件须打包上传,并如实命名,文件名格式为:“报考单位+本人姓名+报考岗位(学科)”。邮件发送成功依据为邮箱自动回复,资格审核以发送邮箱的材料为准。 考生报名时,要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交报名相关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考试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考试及应聘资格。 在国(境)外留学取得的学历、学位,除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证(取得时间应为2022年12月8日-2023年9月1日)。 (二)笔试 1、参加笔试人员: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均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笔试注重考察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专业基础知识,以及教师职业素质与能力,满分100分,全部为客观题。 3、进入面试人选的确定:参加笔试人员,按照所报岗位1:3比例,依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则全部进入面试,如出现面试入围考生放弃面试,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笔试具体安排详见笔试公告,将在鞍山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三)面试 1、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形式等将在鞍山市教育局网站另行公告。 2、面试采取模拟上课和答辩的方式。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其中模拟上课不超过10分钟,现场答辩不超过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3、模拟上课课节由考官在公布的模拟上课教材中抽取。 (四)确定拟聘人选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分别保留两位小数),按照岗位进行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签约人选,发布签约人员公告。如考生自愿放弃签约,出现岗位空缺,则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签约 签约时,应聘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就业协议书》等材料,由用人单位组织签订就业协议。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业(2023年9月1日前),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后,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考生体检、考核、公示,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表》,到市人社局办理事业单位正式聘用手续。 (六)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七)考察 由用人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 (八)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鞍山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 (一)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三)在体检、考核、公示中不合格的,取消该岗位聘用计划。 (四)若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视为考生违约,就业协议自动终止,甲方(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对在报名考试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应聘者,经查实后,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五)服务期限。在本单位一线教学岗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六)公费师范生跨省就业需交纳违约金的,由考生自行承担。 (七)面试教材自带,不支持多媒体教学。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鞍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鞍山市教育局面向2023届毕业生校园招聘(第二批)岗位信息表》《千山区教育局面向2023届毕业生校园招聘(第二批)岗位信息表》 附件2:《报名登记表》 附件3:《高校名单》参考 附件4:面试-模拟上课教材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鞍山市教育局 2022年12月8日鞍山市2022年成人高考考生防疫须知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鞍山市教育局官网和鞍山招考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最新考试动态以及鞍山市疫情防控动态调整、鞍山市2022年成人高考考生防疫须知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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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http://www.formosha.com/post/6749.html发布于:2025-1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