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复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的知识,其中也会对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复核办法(试行)》的通知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导读目录:

1、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笔试科目成绩发布公告

2、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发布

3、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复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我省2023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以下简称“高中学考合格考”)省级统考笔试科目的评卷、成绩统计及等级转换工作已全部完成,现就成绩发布工作公告如下:   一、成绩查询   考生成绩通过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sneea.cn/)和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sneac.com/)发布,考生登录“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生报名平台”(以下简称“高中学考报名平台”),凭本人考籍号(或身份证号)和密码,在日常管理-成绩查询栏目中查询本人成绩。   二、成绩呈现   我省高中学考合格考省级统考科目成绩以“合格/不合格”、“等级”两种方式呈现,考生各科目等级成绩按位次由高到低分A、B、C、D、E五个等级,当次当科目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15%,B等30%,C等30%,D、E等共25%,E等不超过3%。其中A、B、C、D等为合格,E等为不合格。   需要提请广大考生注意的是,按照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规定,高中学考合格考的等级划分标准与原高中学考相比有较大调整,原高中学考各科目等级成绩按位次由高到低分A、B、C、D四个等级,当次当科目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30%,B等40%,C、D等共30%,D等不超过3%。   三、成绩复核   (一)考生申请。成绩发布后,考生如对本人当次考试成绩有异议,应下载《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表样见附件),并按要求认真填写表格内相关内容,于6月14日16:00前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其学籍所在学校或报名所在县级教育考试机构提交《申请表》,逾期不再受理。其中,普通高中及中职学校在校生向其学籍所在学校提交《申请表》,经学校审核后统一报送县级教育考试机构;其他类型考生直接向报名所在县级教育考试机构提交《申请表》。未按规定的时间、程序提出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   复核的具体内容为:考生答题卡上手写姓名、考籍号是否与条形码相符;扫描图像是否清晰完整;是否考生本人答卷;是否有漏评;科目总分是否等于各题得分之和;等级转换是否准确等。成绩复核不重新评阅试卷,评分宽严不属于复核内容。不提供总分和各小题得分情况,不提供答题卡和答题卡扫描图片以及评卷信息。超出本条规定范围的申请不予受理。   (二)信息汇总。各县级教育考试机构须指定专人负责考生成绩复核工作,对考生的《申请表》审核汇总后,于6月15日12:00前登录“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务考籍管理平台”(以下简称“高中学考管理平台”),进入“成绩复核”栏目,按要求录入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信息,并逐级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三)结果告知。省教育考试院将组织专人对考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认真复核。复核完成后,通过高中学考管理平台下发复核结果,由县级教育考试机构下载后通知考生;考生也可自行登录“高中学考报名平台”查询复核结果。经复核发现成绩有误的,由省教育考试院按程序予以变更,并通过市、县级教育考试机构书面通知考生,考生接到通知后可登录“高中学考报名平台”重新查阅成绩和打印成绩证明。   四、成绩证明   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要求,为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对考生因出国留学、转学到外省等,需要出具《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证明》的,由考生凭考籍号(或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高中学考报名平台”,进入“日常管理-成绩证明”栏目,自行下载打印。   我省成绩证明采用两种方式验证。第一种为二维码验证。可使用手机扫描成绩证明上的二维码完成验证。第二种为网站验证。可凭考生考籍号(或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成绩证明》上呈现的网址,登录“高中学考报名平台”,进入考生成绩查询页面完成验证。   五、密码重置   考生遗忘“高中学考报名平台”密码的,可在“高中学考报名平台”登录界面右下角,点击“忘记密码”按钮,输入本人报名时填报的证件号码、姓名、联系方式,通过验证后重置密码;如无法自行重置密码的,则需到本人学籍所在学校或原报名点进行密码重置。   附件: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   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6月9日  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已公布,考生可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sneac.com/)查询。  各市(区)考试管理中心(教育考试中心、教育考试院、招生办):   为做好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复核工作,省教育考试院研究制定了《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复核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转发至辖区内各县(区)教育考试机构及各高中阶段教育学校。   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5月18日   陕西省普通高中   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复核办法   (试行)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育部 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教育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的通知》,参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网上评卷管理规范》等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成绩复核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陕西省相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   第三条 省级统考科目成绩复核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市级统考科目成绩复核工作由各市级教育考试机构负责。   第四条 本办法只适用于省级统考科目,市级统考科目成绩复核办法由各市级教育考试机构制定。   第五条 省教育考试院专门成立成绩复核组,负责省级统考科目成绩复核工作。   第六条 省级统考科目成绩发布后,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应在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填写《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表样见附件),并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其学籍所在学校或报名所在县级教育考试机构提交《申请表》。其中,普通高中及中职学校在校生向其学籍所在学校提交《申请表》,经学校审核后统一报送县级教育考试机构;其他考生向报名所在县级教育考试机构提交《申请表》。各县级教育考试机构审核汇总后,通过高中学考考务考籍管理平台(以下简称“高中学考管理平台”)逐级上报至省教育考试院,由复核组进行复核。   未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出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   第七条 复核的具体内容为:考生答题卡上手写姓名、考籍号是否与条形码相符;扫描图像是否清晰完整;是否考生本人答卷;是否有漏评;科目总分是否等于各题得分之和;等级转换是否准确。成绩复核不重新评阅试卷,评分宽严不属于复核内容。超出本条规定事项范围的申请不予受理。   第八条 复核结果只向考生提供评卷结果是否准确无误,不提供成绩总分和各小题得分情况,不提供答题卡及答题卡扫描图片、评卷信息等。   第九条 省教育考试院复核完成后,通过高中学考管理平台下发复核结果,由县级教育考试机构下载后通知考生;考生也可自行登录高中学考管理平台查询复核结果。   第十条 经成绩复核,如发现考生成绩有误,确需变更成绩的,由省教育考试院按程序予以变更,并通过市、县级教育考试机构书面通知考生,考生可登录高中学考管理平台重新查阅成绩和打印成绩证明。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陕西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   附件: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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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http://www.formosha.com/post/8697.html发布于:2025-12-25